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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淡水量讨价还价 麦寮海淡厂环评终完成

来源:环境信息中心 作者:赖品瑀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8-03 13:13:43

20年前台塑六轻在四期扩建的环评中承诺自筹水源,却直到2013年才定调要建海水淡化厂,麦寮海水淡化厂的环评今年3月通过初审后,1日在第335次环评大会确认通过。虽然已有3年内完工的共识,但对于生产量却有所争执。最后以每日产淡水8至10.5万吨,全年产水量1700万吨以上做结。

在小组的结论中,小组要求缺水时需以高载运转以达日产10万吨海淡水、3年内完成兴建营运等。不过六轻当时却表态只愿承诺全年产量1700万吨,不愿承诺枯水期每日10万吨。当时六轻表示,枯水期也不见得每天都没有天然水可用,因此主张不需强制每日的产量。但小组与环团却认为,此案一开始就是为了六轻不要在枯水期使用农业用水而来,怎可又推翻这个前提?因此只愿扣除不可抗力因素的条件。这个运转量的争议,隔了半年在大会继续互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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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自《麦寮海水淡化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说明书》。

六轻在这次大会提出,要求将环评结论从「要求枯水期日产淡水量10万吨」修改为,排除不可归责六轻或不可抗力因素,每年2到5月及水利署认定水源不足的期间,每日产淡水7至10.5万吨,全年产水量1700万吨以上。

六轻副总吴宗进表示,海水淡化是高能耗制程,对环境并非友善,若是2到5月时集集拦河堰水量充沛,就不应该要求每日满载运转,这样等于把珍贵的淡水流入海中,却再把海水取回制成淡水,反是浪费电力、增加碳排,因此六轻仍要求枯水期水量充沛的时候,可以降低海淡厂操作量。且若是将日产淡水量订死为每日10万吨,将造成六轻每天产出若超过或不足,都要面临罚款与法律责任。

经过来回的讨论后,最后结论下为,每年2到5月、及6到1月水利署认定水源不足期间,排除不可归责开发单位的因素,月平均日产淡水量为8到10.5万吨,比起六轻提出的7至10.5万吨提高;全年产水量仍维持1700万吨。

凿成海水淡化设备无法正常操作的「不可归责于开发单位」因素,则定义为海水水质超过处理系统阀值、台风地震等天灾、供电异常、设备忽然异常与其他。

此外,对于六轻打算把卤水与温排水汇流混合后排入海中,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林彦廷表示,还是希望能够评估回收再利用,不要直接排到海里。至于对近海渔业的潜在冲击,林彦廷也建议尽量不要用化学物质清除管线中的藤壶、幼鱼等,希望用水刀、氧气或其他对环境影响较轻微的方式处理,并应设立海洋的连续监测站,监督后续海淡厂对海洋的冲击。但并无获得采纳,卤水排放口将使用青鳉鱼进行生物急毒性检测。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化, 编辑: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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