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燃烧设备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今年7月上路施行,高雄市至今还有23家业者观望未具体改善或提改善计划,高雄市府环保局查获五家工厂超标,陆续开铡罚款,并限期改善。 为改善空气质量,高雄市在2017年6月29日公布「高雄市燃烧设备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2017年8月31日公布「高雄市燃烧设备改用低污染性气体料补助办法」。 高雄市鼓励业者引用补助办法进行燃烧设备空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保局要求全市213家工厂的燃烧设备在今年7月1日都要适用加严标准;即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加严至100ppm及150ppm。 环保局9月3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已有114家工厂改用低污染性燃料或采用更换设备等措施,另有76家工厂还在进行改用低污染性燃料工程,高雄市府许可最慢于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改善。 不过,仍有23家业者持观望态度,未着手改善或提改善计划,环保局先针对未采取改善作为的业者执行烟道排气检测,结果粒状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各有1家超过标准、有2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超标,共5家不符合烟道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陆续开铡罚款。环保局也要求业者尽速在期限内改善。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Ja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