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电擅自降载核一厂2号机发电、延后岁修,引发安全质疑。近期原能会预告修法,明订核电厂机组若未经原能会评估即降载,最重可依核管法处300万至1,500万元罚锾;而若台电不愿理会,最重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去年台电以电力调度为由,擅自将核一厂2号机降载至75%、延后岁修,引发安全性质疑,核电专家批评「台电硬干、先斩后奏」。近期原能会修正核管法子法,明订核电厂机组若未经原能会评估即降载,最重可依核管法处新台币300万至1,500万元罚锾,如果台电不愿理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并科罚金。 原能会核能管制处副处长李绮思说,「如果台电公司有这个规划,譬如要降到75%或80%长时间运转,若它没有经过原能会同意,这样就是不行。这就是我们这次修法的目的。」 原能会修法加强管制力道,台电回应将尊重、配合办理。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Ja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