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义务律师蔡雅滢、陈宪政等六位律师向行政院送出诉愿状,宣告观塘工业区(港)环评案的行政诉讼正式展开,目标是要让观塘案的环评结论遭法院撤销。 陈宪政解释,在环评结论正式公告后的一个月内,公民必须提出诉愿。而蔡雅滢强调,即便诉讼展开,但若在诉讼程序展开前就已经施工,仍会造成难以回复的损害,因此呼吁行政院还有机会悬崖勒马,主动撤掉观塘案。 观塘案义务律师团11月21日向行政院提出诉愿状。赖品瑀摄。 律师团提出的诉愿理由,主要集中在环评审查中的程序瑕疵,包括了在环评大会上,遭民间申请要求回避的政府机关代表,在正式准驳是否该回避前,却持续参与程序;观塘工业区、工业港位在观新藻礁保护区5公里范围内,依法不可填海造地;观塘工业区、工业港范围内有保育类动物柴山多杯孔珊瑚、小燕鸥,进行开发即会违背野生动物保育法;大潭藻礁具有文化资产价值;最后通过环评大会时,喊出的外海防波堤向西平移20公尺并无任何影响分析与生态调查依据。 且通过环评前,还有众多生态调查资料还没有厘清,包括了没有完成藻类全年调查,缺少秋冬季的资料;农委会林务局委托中研院进行一年生态调查未完成;使用旧的模拟资料处理变更后的新计划;未依环评法进行1年的县地调查;包括柴山多杯孔珊瑚等野生动物的详细位置、需求、生质特性都还没有完整资料;对灾害的分析不足;调查方式有争议;更有海洋、生态专长的环评委员意见未获得具体的回应等等。 陈宪政指出,虽然10月8日的环评大会,专家委员退席抗议,但仍纷纷提出书面意见。例如中研院生物多样性中心退休研究员刘小如直言此案会导致不可逆的破坏,中研院生物多样性中心研究员郑明修提醒,及辨识回避替代修正方案,仍有在外海填海造地23公顷的行为,将破换海洋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也对渔业资源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失,专研灾害风险管理的铭传大学建筑学系教授王价巨亦质疑,海外港口的兴建,会影响海浪水流对藻礁区沙埋沙退的自然过程,恐扼杀藻礁生长与礁体结构,对藻礁生态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观塘案义务律师团11月21日向行政院提出诉愿状。赖品瑀摄。 在律师张誉尹、许嘉容、胡智皓、蔡宗钊陆续加入后,目前义务律师团已有6名成员。曾参与美丽湾、中科三、四期等环境诉讼的许嘉容指出,观塘案凸显了环评制度还有待改革,包括忽略专家意见、环评委员组成人数、以及回避机制等。 张誉尹为环境法律人理事长,近年积极举办环境诉讼的培训,胡智皓即是参与课程后,今次首次参战环境公益诉讼。胡智皓表示,观塘案对环境的影响太大,他实在难以信服生态就要这样被破坏了,他认为这么重大的政策应该要有各方的讨论,而观塘案的环评却在程序上没有做到这一点。 (本文字体已经过繁简转换,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