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单体是对人体有明确致癌影响物质,为强化民众健康保障,台湾环保署1月22日订定相关办法,将强化管制氯乙烯及聚氯乙烯生产制造及运输等过程,降低有害空污物对环境的冲击。 环保署表示,氯乙烯单体是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影响的物质,属于有害空气污染物,为了降低民众生活环境中暴露于氯乙烯单体所造成的健康冲击,将对排放氯乙烯单体的石化业相关制程加强管制,盼能有效降低对环境的危害。 环保署今天正式订定发布“氯乙烯及聚氯乙烯制造业空气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标准”,管制重点包含订定氯乙烯排放管道排放浓度不得大于10ppm、规定设备元件挥发性有机物净检测值不得大于1000ppm。 此外,也要求工厂须采用低泄漏型设备元件,以源头管制方式彻底降低设备元件泄漏机率及排放量,且装载操作进料及卸料管线也应采止漏型接头且保持密闭状态,避免物料装卸过程造成泄漏污染。 环保署表示,此标准会给予业者合理改善时间,除部分需耗时执行改善工程给予1至3年内的改善期限,其余规定皆于发布日生效实施。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