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吉州玛纳斯县始终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先后制定《玛纳斯县贯彻落实“乌昌石”区域环境同防同治整治工作方案》、《玛纳斯县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玛纳斯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玛政发〔2019〕5号)及《玛纳斯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替代及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及全工况改造、建筑道路堆场扬尘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努力减少污染存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今年以来玛纳斯县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控体系,实现污染源“预警、分析、推送、管控、调度”为一体的现代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自治区、昌吉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举全县之力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突出目标任务,强力推进整治。紧紧围绕区、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任务,敢于动真碰硬。加快推进建成区2833.7亩裸露地块扩大生态增容;加快推进心连心、中能万源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强化桨粕化纤、电解铝、火电、非金属冶炼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管控工作;持续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对11台7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6台燃气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加强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管控,遏制臭氧浓度上升。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夯实责任压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细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行动迟缓、标准不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厉问责。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