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污普办依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新污普[2018]13号)文,对乌鲁木齐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开展质量核查。按照国家要求,将抽取乌鲁木齐市30%的区域作为此次的核查区域。 |
近期,自治区污普办依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新污普[2018]13号)文,对乌鲁木齐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工作开展质量核查。按照国家要求,将抽取乌鲁木齐市30%的区域作为此次的核查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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