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前往塔城召开面对面督办会,进一步督促塔城地区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现场 面对面督办会由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副组长、自治区环保厅副巡视员魏忠勇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督导二组组长、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吴钢通报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意见。据了解,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塔城地区共承担18项整改任务,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应完成4项整改任务。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账手册》,塔城地区共制定责任单位整改措施55条,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应完成整改措施16条,截止8月25日共完成15条。整改工作中存在整改台账完整性、规范性不够,部分园区和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整改工作不彻底等问题。魏忠勇要求,塔城地区党委、行署政治担当再强化,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党政主要领导要将整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坚定坚决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到位;要带着责任干、奔着问题去,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做到层层分解、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筹协调,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反馈意见及督办函签字仪式 督办会现场,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二组组长吴钢和塔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签字交办反馈意见及督办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