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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5件,占全区43.73%;立案46件,占全区30.07%;发出检察建议38份,占全区27.14%;提起公益诉讼1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35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国土领域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件……”这是前不久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检察院“晒”出的一份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成绩单。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自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山南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有力保障了公共利益。
以服务大局为前提 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山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的原则,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南市委书记许成仓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情况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山南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并增强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支持。
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审判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琼结、措美、隆子、扎囊4县率先出台党委政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具体实施赢得了较好的执法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
山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纳入党组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市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超前谋划,认真部署,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山南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强化监督落实,充实办案力量,创设“三合一”机制。院领导多次深入基层院指导办案,并针对公益诉讼这一全新课题,积极组织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律,提高专业化水平。
以凝聚共识为基础 多举并措做好公益保护者
强化沟通协作,凝聚共识合力
山南市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沟通,依法履职,确保每件案件的办理都有好质量、高效率和共赢的效果。主动采取走访、座谈、授课等形式,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食药、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多次召开公益诉讼专题联席会议,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有效形成了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制度环境。
琼结县检察院率先在4个乡镇设立了“民意联络员”,充分发挥民意联络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成功办理了全区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注重诉前程序,初显共赢成效
山南市两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通过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重要作用,突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职责,在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成效显著。
其中,一是开展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活动,立案27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二是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监督,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处罚违法经营商家10余家。既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解决了一批困扰民生的问题,又有效帮助政府解决社会治理的难题,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狠抓学习培训,增强监督能力
一年来,山南市检察院积极派员参加全国、全区及对口支援省市的公益诉讼业务培训班。同时,充分发挥援藏检察业务专家“传、帮、带”作用,利用“双百计划”14名援藏干部到两级检察机关“传经送宝”的机会,在市民行实训基地开展山南检察机关“2018年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以实训的方式举办“民事行政检察沙龙”,坚持每周一讲、每人一课,有效增强了全市民行部门的办案专业化水平,拓宽了监督视野、提高了监督能力。
积极宣传引导,提升社会认知
山南市两级检察机关在综治宣传月、“六·五”世界环境日、2018年国际绿色电影周等重大节日多次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该市琼结县检察院办理的西藏自治区首例涉野生动物公益诉讼开庭第一案,被新华网、法制网等权威网站报道,以该案为原型的故事片《香之罪》在拉萨2018年国际绿色电影周开幕式上播放,极大提升了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山南检察机关严格遵循保护公益与服务大局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与稳妥并重的“三并重原则”,将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检察机关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使公共利益得到更好、更有力的维护。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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