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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成效如何?国务院督察组有反馈了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陈发明 李华林 袁勇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1-07 17:31:43

谈论野生动物保护,最出名的一句口号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长江禁捕,同样需要建立起一条从餐桌到水里的监管全链条,从餐饮、销售端倒推至运输、捕捞环节,协同执法、重拳出击,才能取得实效。

扭转消费观念至关重要。“独钓寒江雪”曾是很多人向往的休闲方式,食用、购买长江野生江鲜以前也不违法,但现在必须通过广泛宣传,让消费者意识到这是国家禁止的行为,需要主动配合,自觉抵制。同时,消费者不仅要做到自己不买、不吃,还要积极劝导身边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制此类违法行为。否则,如果消费者还是追捧江鲜,市场供应减少反而会刺激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继续捕捞以牟取暴利。

餐饮是水产品消费的末端环节,也是长江禁捕的牛鼻子。应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餐饮单位尤其长江流域周边农家乐等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一旦发现,依法依规从重查处,一定能起到震慑作用。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野生水产品已经少之又少。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通报的典型案例中,80%以上的所谓“江鲜”“河鲜”都是人工养殖,有的甚至就是在菜市场购买的,却卖出了数倍、数十倍高价。

消费者对江鲜、河鲜的青睐,不仅成为商家非法赚取高额利润的借口,还容易演变成潜规则,购买、赠送、食用江鲜、河鲜被渲染成身份的象征,助长不良风气。毕竟,没有多少人舍得花自己的钱吃几百元一斤的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农业渔业部门、公安部门应形成联合执法力量,把禁渔变成日常抽查巡查的一部分,长期坚持不懈,才能确保10年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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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与一般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同,有很多渔民靠捕鱼为生。长江禁捕涉及渔民超过23万人。如果不能解决渔民上岸后的生计,他们可能偷偷重操旧业,也不利于渔区稳定。调查发现,渔业工作非常辛苦,渔民其实很愿意上岸,他们对长江也有感情,愿意为保护长江作贡献。因此,相关部门应发挥渔民熟悉长江的优势,加大社保兜底力度,为老年渔民解决后顾之忧;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让就业困难的渔民有稳定收入;加强技能培训、岗位开拓,让年轻渔民转产就业。

长江10年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事关长江生态安全。这项工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推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识、共谋、共同努力,真正做到“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天子孙有鱼吃”。

长江禁捕,落实之“网”还需织得更密

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对相关省市长江流域禁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检查。督查组通过与有关部门座谈、与渔民群众“一对一”访谈、明察暗访重点禁捕水域等方式,了解到各相关省(市)认真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决策部署,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但是,督查组发现,在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政策过程中,仍然存在船网清理不彻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难、禁捕政策宣传存盲区等问题。

政策落地,禁捕退捕初见成效

“老板,有没有可视化锚鱼或者电鱼的工具?”10月18日晚,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对江苏省宜兴市的部分渔具店进行了暗访。

“长江和太湖现在禁捕了,我们不卖这些工具。”一家渔具店的老板还提醒督查暗访人员:“前段时间,上海刚处理了电鱼案件,你们最好不要搞违法捕捞。”

经过暗访,督查组现场未发现违法销售渔具、渔饵的情形;通过走访涉渔餐饮场所,也未发现违法销售野生鱼情形。

在江苏盱眙县,督查组暗访淮河北路附近的餐馆、饭店,未看到售卖野生鱼的情况,而且有店主主动指出,售卖野生鱼是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长江干流1827艘渔船已于去年提前全部退出,湖泊保护区已完成退捕1833艘。

在河南南阳,第八督查组与水产经营者进行了“一对一”座谈,参与座谈的经营者表示,支持并理解长江禁捕,政府部门已多次进行了政策宣讲以及实地检查,并张贴了通告及宣传海报。作为水产经营者,他们将严格把住进销货渠道,不买卖非合法来源水产品。

督查组了解到,目前各相关省(市)认真落实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决策部署,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第九督查组赴湖北省沙洋县、潜江市、天门市、嘉鱼县等禁捕重点地区开展了暗访核查,发现存在“三无”船只和网具处置不到位、非休闲垂钓和渔获物交易以及劳务费承诺未兑现等问题,督查组立即反馈到当地政府及禁捕工作专班,并紧盯督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渔民转产,退上岸再送一程

今年“十一”长假,罗红军位于武汉市梁子湖畔的农家乐生意红红火火,前来用餐的游客络绎不绝。

罗红军以前是梁子湖的渔民,2018年退捕上岸后,夫妻俩用积蓄和退捕奖补资金,把位于湖边的老屋改造装修了一番,开起了农家乐。

“旅游旺季和节假日生意特别好,淡季的时候,我们就参加村里组织的技能提升班,学习厨艺和经营。一年下来能有十多万元的收入,跟以前捕鱼的收入基本持平。”罗红军说,在他的带动下,村里又有五户渔民开起了农家乐,开启了“岸上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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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捕渔民的转产安置,是实施长江流域禁捕的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根据渔民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转业安置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支持创业、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渔民转产转业。

第九督查组在武汉市了解到,当地注重开展技能培训,让渔民有傍身之技,为“闯出去”就业创业开辟道路,并鼓励渔民就地转产,从渔民变果农、变养殖户,搞水产养殖、垂钓园农家游等。目前,武汉市1151名退捕渔民中,50岁以上的有886人,占比达77.0%,初中以下学历占80%,这些人转产再就业确实面临一定困难。

为此,武汉市对退捕渔民“退上岸再送一程”,通过设立协助巡护、保洁保安、园林绿化等公益性岗位,为退捕渔民量身“造”饭碗。同时,充分发挥退捕渔民对渔汛信息、水域情况更熟悉的优势,组织他们加入“护渔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武汉市已聘请退捕渔民64名成为护渔员,在保证一定收入的同时,还能为长江禁捕工作出力。

在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中,督查组了解到,部分地方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很多不符合退捕渔民需求,培训效果不明显。为此,督查组建议,各地要严格落实有关政策,优先推荐困难退捕渔民参与护渔员、水面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同时,开展适龄就业渔民排查,分类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组织专场招聘会,提升帮扶政策的精准性,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有出路”,安心放心转产就业。

细化工作,“漏网”盲区需补全

“刚开始的时候,各执法部门都是紧盯自身责任田,禁捕水域周边农村地区并不是各部门的监管重点。”河南南阳市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捕捞案件的负责人告诉督查组,在分析涉案人员身份时,他们才意识到,农村地区已经成为长江禁捕政策宣传的“盲区”。

今年以来,南阳市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524起,其中80%的犯罪主体来自农村地区,主要原因是辖区群众对长江禁捕相关法律政策知晓不多,法律意识淡薄。针对这一问题,南阳市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除了对库区渔民、市场水产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还将对禁捕水域周边农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

督查组发现,各地在落实长江禁捕工作中,除了政策宣传存在盲区外,还存在省际交界水域监管难、个别水域非法捕捞屡禁不绝等问题。比如,丹江口水库水域主要涉及河南省淅川县和湖北省四个县(区),地域相近、水域相连,但由于省份不同、管理体制不同,违法分子经常与执法人员“躲猫猫”,进行流窜性作业,增加了综合执法监管难度,导致库区违法捕捞问题难以根治。

针对长江流域禁捕监管执法目前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建议,建立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建跨省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跨省区域执法机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会商及联合执法,铁腕打击非法捕捞,严查销售环节,严厉整治“电鱼”“地笼王”等非法捕捞问题,加大对违法人员的惩处力度。

督查组认为,应加快梳理全年禁捕水域、禁售鱼类名称、禁渔区及禁渔期等信息,形成长江禁捕“负面清单”,作为监管人员执法的参考依据,推动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长江禁捕政策法律宣传,聚焦农村重点区域,库区渔民、鱼贩等重点群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相关法律政策,通过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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