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制了《海龟保护行动计划(2019年~2033年)》,旨在加强我国海龟保护管理,有效应对海龟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计划》介绍了目前海龟的现状、保护必要性以及海龟保护工作所面临的主要威胁与挑战,同时明确海龟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与行动目标。 根据计划,到2028年,基本获得我国野生海龟种群分布、饲养海龟存量等基础信息,并建立海龟人工繁育、救护和展示的规范与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海龟监测、评估、人工繁育、救护、预警等技术体系,构建信息平台,提高海龟保护和监管水平。合理确定海龟保护管理单元和栖息地保育类型,初步形成栖息地保护和修复方案,划定1个~2个海龟重要栖息地或海洋自然保护地。形成针对我国主要海岸工程、生产作业、旅游观光和海上人类活动(特别是渔业活动)的海龟保护、救护和管理技术规范或指南。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培训,宣传正确、先进的保护理念与方法,提高各类人员的法制观念、保护觉悟与行动能力,不合理的海龟制品需求要得到遏制。 计划提出,今后将持续开展海龟种群调查与评估并实施有效监控,深化海龟的保护政策研究,分别明确各物种的管理重点,威胁因素得到全面控制,各海龟物种在我国海域的种群数量稳定上升。完善栖息地管理体系,重要、次要和潜在栖息地形成保护管理体系并得到有效保护,栖息地范围扩大,更加适宜海龟产卵繁殖。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科研、管理保护机制和监测管理信息平台。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海龟及其制品的非法捕捉和贸易活动基本杜绝,海龟人工饲养、繁育和展示活动规范有序;社会监督机制形成,保护海龟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近年来,我国海龟资源持续衰退,种群数量明显下降,主要栖息地特别是产卵场萎缩严重。近几年陆续开展的小规模海龟调查显示,许多历史上有海龟记录的地点已很难发现海龟。目前,我国已知的海龟产卵场主要集中在西沙群岛中那些沙滩保存相对较好的偏远岛屿。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