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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充填开采为啥“叫好不叫座”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武晓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8-24 18:40:50

“由于煤炭压在村庄下,不对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就得采用充填开采技术。”山东某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充填开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可以保障安全生产,可杜绝井下着火、减小岩层扰动,有效避免了瓦斯爆炸、冲击地压等事故。但他同时直言,使用充填开采技术,想实现高产高效“门儿都没有”,叠加疫情影响、煤价下跌等因素,企业上半年亏损已超300万元。

近年来,充填开采被列为行业先进适用技术获诸多政策支持,山东省能源局日前又下发《关于规范山东省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但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几年充填开采很“火”,但推行相对缓慢,实际情况并不理想。

可解放“三下”压煤资源

由于我国煤炭资源埋藏较深,绝大多数煤炭资源采用井工开采,传统开采方式不仅造成地面塌陷和生态环境破坏,采空区大面积跨落还会导致瓦斯大量涌出、采空区自燃发火等问题。

2017年国家发改委相关研究项目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23个省市区、151个县市区分布采煤沉陷区,面积达20000平方公里。其中,涉及城乡建设用地4500—5000平方公里,涉及人口约2000万。“我国土地矛盾十分突出,地面塌陷制约了矿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综合治理。”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战略院院长胡炳南指出。

据悉,充填开采是近年来为解决“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压煤和边角残煤等资源开采问题发展起来的生态保护性开采技术。具体是指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送入矸石、沙石、膏体等充填材料,并在充填体保护下进行采煤。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教授黄艳利介绍,充填开采不仅可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还可解决矸石山问题,延长矿井服务年限。“一般情况下,使用充填开采没有特殊条件限制,只要保护对象的抗变形能力等级在可控范围之内,都可以做充填开采。”

胡炳南同时强调:“由于充填材料很紧张,并不建议在山区、丘陵等地带大范围进行充填开采。以丘陵地带为例,部分地区需要开发充填材料反而会破坏地面生态。因此,应该将充填开采应用在有必要、最需使用的地方,如生态脆弱地区以及地面需要保护的‘三下’采煤。”

屡获政策支持

自2013年1月四部委下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以来,为加快充填开采的研发和推广,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利好政策。

2014年12月,《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充填开采”绿色开采技术,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2016年3月,《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将绿色高效充填开采作为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创新的战略方向;2018年7月,《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规定,东部地区、环境敏感地区和“三下一上”压煤区域应采用充填开采技术,确保地面无矸石山堆存,其他地区优先采用充填开采;同年,《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鼓励煤炭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并明确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确认后的充填开采置换原煤产出量,可按30%的比例折算产能置换指标。

同时,国家主管部门利用财政杠杆,对采用充填开采的企业进行资源税减征。2016年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2019年10月,山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山西省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办法》,山东省能源局日前也下发《关于规范山东省煤矿充填开采产能增量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均明确按照30%比率折算产能置换指标。

成本高、产量低致推广受阻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8月,我国已采用及拟采用充填开采的省份有13个,涉及51家矿业集团公司、75座煤矿。

“吨煤成本增加了110—120元,而且产量很难提升。”上述煤矿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推行过程中有政策加码,充填开采为何“叫好不叫座”?

对此,黄艳利认为:“目前最大的难题是这种工艺生产能力有限,充填开采工作面的产量一般不超过100万吨,通常情况下不作为主力生产工作面,只作为配采工作面使用。同时,充填开采成本高,大大降低了企业充填开采积极性,是推广受阻的主要制约因素。另外,充填材料短缺、如何快速承压等也是目前遇到的难题。”

胡炳南进一步指出,目前主要有固体充填、膏体充填和超高水充填三种方式,固体充填吨煤成本在50元左右,而另外两种充填方式吨煤成本一般会超过120元。“针对充填开采的科学研究很重要,材料难题有待解决,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充填开采相当于增加了一道工序,开采效率不是很高,也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

另外,记者了解到,尽管《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明确“煤矿企业实施充填开采,可作为重大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生态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的,优先享受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充填开采置换出的原煤产量经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相应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但相关细则尚未出台,政策并未得到很好执行。另外,充填开采虽有资源税减征50%的支持,但多数企业普遍反应支持力度偏小。

“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细则,鼓励企业和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研究,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加大充填开采装备与充填材料方面的研究投入,给企业缓冲时间。”黄艳利说。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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