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对产生的二次污染,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进行治理。 (八)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和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九)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危险废物的(向县内本单位转移除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大气污染防治 (一)重视并做好油基岩屑暂存、转运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异味的控制。 (二)压裂柴油动力机组燃油废气排放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噪声污染防治 (一)优先使用网电,采用低噪声设备,宜在柴油机和发电机上安装高效消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二)合理安排压裂作业时间,压裂作业施工宜在昼间进行。在压裂及测试放喷阶段,针对噪声超标的居民点,应采取功能置换、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或临时撤离等措施,减轻和控制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