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至9月7日,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庆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安庆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97项整改任务,对单整改,挂单销号。实行督导、督核、督察“三督”驻点推动,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三个以案”生态环境领域政治保障专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2个,交办的709件群众举报件已整改完成708件,其余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2020年底前全面整改完成。 下一步,安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主要问题和工作短板,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努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庆)经济带。 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8日 点击查看《安庆市落实第二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