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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推“垃圾强制分类”,严惩垃圾混装缺乏等10类问题(3)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作者:小阳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30 12:13:14

关键词:立法

试点研究居民垃圾缴费

垃圾源头减量治理是关键,需要得到立法支持。对此,张家明提出,可以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快递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从可回收物的准公益性定位、居民垃圾分类和缴费义务、非居民生活垃圾按市场价格全成本付费、垃圾源头减量的政府推动和扶持、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和研究。

人大专委会意见:

建议一:垃圾不分类要罚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垃圾分类开展近二十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因此,要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建立对混装混运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通过双向监督打通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环节,变“恶性循环”为“良性互动”。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细化推进源头减量措施落地实施,对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作出禁限“硬约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环保包装和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建议二:垃圾分类实施“干湿分开”

《北京市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的目标。为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要抓紧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从制度覆盖转化为实际覆盖。要杜绝增量,新入住小区严格实施垃圾分类。

啃过的大骨头到底属于哪种垃圾?摔碎的瓷杯子应该算是可回收还是不可回收垃圾?现行的垃圾分类方法记不住怎么办?对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大力实施以“干湿分开”为基础、简明可行的垃圾分类方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切实走出“试点成功、推广困难”的怪圈。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大对末端分类处理和中端分类收运环节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搭建平台,吸引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运营的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物业企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完善源头登记和按量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推动垃圾产生主体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

建议三:垃圾分类效果纳入街道社区绩效考核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还建议,明确区、街(乡)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将垃圾分类开展情况作为对区主责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大街道乡镇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带头分类;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落实强制分类为契机,要求所在单位人员带头分类;以绿色环保为主题,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学堂,“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垃圾分类;立足首都特色,开展好机关大院、部队大院的垃圾分类活动,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逐步形成“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局面。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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