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启动对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9月1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临时党支部成立会议在临高召开,临时党支部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郭钊作总结讲话,副组长孙善芳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郭钊作总结讲话 会上,临时党支部对成员职责进行分工,并传达相关督察工作要求。学习结束后,郭钊做总结讲话,他表示,督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强化党建引领,要让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同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责任做好督察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两级督察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督察组成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从细开展督察工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是要始终聚焦督察主要内容。本次督察主要有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情况等五个主要方面内容,督察组成员要抓住重点,关注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使本次督察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三是要坚决落实督察工作要求。本次督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做到“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四是要严格落实督察各项纪律要求。要认真熟悉工作情况,力戒形式主义,规范现场核查,严守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会议现场 督察组所有成员现场签订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廉洁守纪保密承诺书。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