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8日从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座谈会获悉,由省住建厅牵头制定的《2019年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已印发,今年全省将在350个美丽乡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并新增农村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1座。 按照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今年全省要在获得国家、省级卫生市县称号和创建卫生市县的地区率先推行垃圾分类,11月底前完成35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创建工作,继续落实2018年20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创建任务,完善60个阳光堆肥房试点工作。 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毅表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遵循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采用就地堆肥法、阳光堆房法、箱式堆肥法等符合当地实际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工作开展。 由于农村地区居住较为分散,方案提出,各市县要统筹布局美丽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可利用垃圾回收点,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设施设备。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美丽乡村,要建立垃圾分类制度,配备户用分类垃圾桶、公共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车。市县政府可通过引入社会力量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