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2019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海南省共查处1172宗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1.84亿元,同比增长76%,远远超过2017年全年总和。 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 汽车4S店被罚2万元 有些环境违法案件就发生在市民身边。去年6月,海口市南海大道上一家汽车4S店因在烤漆作业过程中存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影响周边环境。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4S店处以两万元罚款。 废水排放超标 制药厂被罚30万元 去年8月,环保部门在对海口市一家制药厂进行调查时发现,监测数据显示该制药厂排放的废水,总氮为56.5mg/L,总磷为14.8mg/L,超过有关标准。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此,环保部门对该制药厂开出了30万元的罚单。该制药厂提出申辩,认为处罚过重,环保部门未采纳申辩。 去年,海南省开展“双随机”监管共检查企业1307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单位80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497家次。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