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唐山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紧盯重点河流水质改善,突出重点水环境治理,大力实施全域治水攻坚。据统计,目前全市9个国、省控监测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标准,5个近岸水质监测站位全部达到海水Ⅱ类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被评为优秀,位居全省第一位。今年第一季度,9个国家、省控监测断面中6个实现Ⅲ类及以上水质;48个市控河流监测断面中36个断面水质达标;7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9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坚持党委政府与四级河长双负责 唐山市始终把生态唐山建设摆在全市重点工作的首位,市、县两级实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制定《全域治水清水润城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开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的新局面。为砸实责任链条,唐山市建立入河排污口、河段、重点监控断面全覆盖的市、县、镇(乡)、村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作领导小组,实施6大类47个全域治水项目。同时,为严肃督导问责,市委书记、市长坚持对生态唐山建设重点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诊、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一月一部署。建立“双罚”机制,出台《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考核奖惩办法》及14个配套考核细则,倒逼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并对河流跨界断面超标的县(市、区)扣缴生态补偿金。2014年至今,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2.973亿元,用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为突出重点流域治理,唐山市投入21.4亿元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23个,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养殖清理工程、河道清理工程、水体净化工程、调引生态用水等措施,加大还乡河流域、陡河流域、沙河流域、黎河流域、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库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瞄准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唐山市先后累计投入资金13.5亿元,在造纸、焦化、钢铁及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实施水减排项目158个。大力推进潘家口、大黑汀、陡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国家、省级生态文明村镇9个、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8个、分散式治理设施254个。 坚持标本兼治与疏堵并举相统一 唐山市坚持全域治水全城攻坚,深入实施非法入河排污口封堵整治工程、沿河工业污染源整治工程、生态清洁农业工程、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环境用水补充工程、污水处理增容提标工程、傍河村庄环境治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等8大重点工程,全市完成污水提标增容或纳网改造40处、治理傍河工业污染源183处、封堵整治排污口1095个、清理河道垃圾130余万立方米、清理养殖坑塘1063家、清除河道淤泥95万余立方米、治理傍河村1077个、拆除违法建筑539处。 与此同时,唐山市以案为鉴痛下决心,全面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侵占河道专项整治、入河排水企业专项整治、河道两侧畜禽养殖专项整治、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尾矿综合利用专项整治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完成河道清淤63.63万立方米,清理垃圾5.46万立方米,平整河床51.2公里、180.62万平方米,筑河坝31.35公里、21.83万立方米,拆除违建349处、3.41万平方米,拆除污染企业80家。 借力试点顺势而为,唐山市以生态环境部确定唐山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为契机,深入开展监测分析、溯源倒查、统筹施治等各项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程序和规范。 (编辑:L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