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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乡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河南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2 18:55: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1月11日至11月2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新乡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2日向新乡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谢玉安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张国伟作表态发言,常务副市长李跃勇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何彧,督察组有关人员,新乡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污染治理工作实现由突击治理为主向常态监管为主、由治标为主向治本为主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7月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共45次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不断强化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行政首长责任追究办法》《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市直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完善和创新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细化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了污染防治攻坚责任体系、监测监控体系、考核体系和排查治理机制、跟踪监督机制、奖惩激励机制。

2016年以来,新乡市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持标本兼治、科学施治、依法严治、全民共治,持续强化“六控”措施。2018年新增供热面积363.8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约85%,超额完成今年省定目标任务。完成化工、有色金属、水泥、炭素行业特别(超低)排放限值改造任务42家,制药、农药、煤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28家,拆改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18台,拆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4台,完成“双替代”11.6万户。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7496套,累计淘汰老旧车1500辆、取缔散乱污企业1766家。2017年成为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目标任务的少数省辖市之一。

新乡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2日,督察组交办的893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立案处罚20件,处罚42.9万元,约谈5人,问责107人。

督察指出,新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存在差距、“三大结构”调整缓慢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一些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与保护矛盾对立心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尚未牢固确立。一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措施重安排、轻落实,缺乏监督考核,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部分地方和部门执法监管松懈,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明显偏软。督查问责不够精准有力,惩戒措施不严、手腕不硬、力度不大。基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尚不到位,特别是乡镇村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导致大量环境问题长期积压得不到解决。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和交办案件整改工作存在差距。督察发现,新乡市重点案件查办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进展缓慢、整治标准低、整改不彻底和未依法依规查处等问题,部分工作仍停留在明确责任、调查核实和申请规划阶段。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差距较大。截止到2018年10月,新乡市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居后,与省攻坚办提出的退出后20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除长垣县外,辖区8个县(市)PM10和PM2.5均处于全省105个县(市)的后20名,全市二氧化氮年累计浓度全省排名倒数第2。卫河、共产主义渠污染情况仍较严重,造纸、化工、医药中间体、畜禽养殖场等高排放企业临河而建,产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水污染时有反弹;新乡县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敦孟排、东孟姜女河、二支排等河道沿线每天数万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新乡市作为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治理修复试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

扬尘污染较突出。建筑工地扬尘自动监控设施长期未进行校验比对、数据严重失真。各类施工工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复工制度执行不到位、车辆带泥上路、“三员”管理缺失、“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特别是水利、道路施工、管线等线性工程普遍无围挡、道路未硬化、黄土大面积裸露。国省干道扬尘污染严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有差距。新乡市接入国家监控平台的自动监控企业数量仅163家、监控点位239个,与企业实际数量明显不符,相当一批企业均存在应装未装现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镇级污水处理厂等一些重要涉水污染源也未建设自动监控设施。大量中小企业排污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未建设监测监控系统。
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偏小。新乡市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居高不下,与机动车污染排放密不可分。但督察发现,新乡市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平台虽已建成,但还没有与公安机关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发挥对机动车污染综合管控的作用。

部分水攻坚重点工程推进不力。新乡市县城以上列入清单的1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目前仍有10条整治进展滞后,特别是老卫河截污管道铺设、封丘县北碱坑整治工程严重迟缓。此外,新乡县一支排河(七里营镇李台村段)、卫辉市东孟姜女河(孙杏村镇史洼村段)等水体黑臭而未列入整治名单。一些县区的污水处理工程进展缓慢,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空转闲置或不能正常运行。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推进缓慢。新乡市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排查统计不全面,不少企业未列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企业或无组织排放治理企业清单。一些重点治理工程进展缓慢、整治标准不高。

四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乏力。产业结构调整较慢,新乡市工业结构普遍存在结构粗、层次偏低,企业数量多而不强,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环境负荷大、污染重,加上布局不合理,造成重污染企业围城现象。一些县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仍在不断扩大化工、煤电、矿产等重污染产业规模。

控煤任务较为艰巨。2018年1-7月份,新乡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升,电厂、化工厂等一些用煤大户还都分布在城市的上风向,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相当影响。

运输结构调整不快,新乡市以汽车为主的运输结构仍未改变。107国道穿城而过,日均车流量达8万辆,且80%左右为货运车辆,特大货车占比超30%。大量货车常年经过城市主干道,加重了城区空气污染。

五是部分区域领域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督察发现,新乡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垃圾填埋场存在设施闲置或假运行、垃圾覆盖不及时、药剂使用量不足,洒水喷淋抑尘措施不力、大量渗滤液长期积存等问题,环境隐患突出、扬尘和恶臭污染严重。

在2016年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中,由于未能进行精细分类、精准施策,致使该项工作结束后,全市相当一部分企业应清理未清理、应规范未规范,给日常环境监管带来政策性障碍,亟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汽车超载管控存在漏洞。督察发现,新乡市大部分电子衡量程远超国家规定标准,还有大量的电子衡未纳入监管范围。电子衡量程设置过高为超载运输提供便利,由此带来的汽车尾气超标排放和道路破损引发的扬尘污染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问题长期存在。新乡白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问题、人民路胜利渠、骆驼湾污水处理厂污水发臭问题、卫滨区科隆有限公司废气问题、封丘县赵庄镇杏元村众诚门业烤漆气味扰民问题等,群众反复投诉,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督查要求,新乡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将绿色理念自觉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切实改善新乡市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新乡市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快黑臭水体整治,推进河流综合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抓好固体废物监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新乡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新乡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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