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鹤壁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2月22日向鹤壁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督察组组长谢玉安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马富国作表态发言,市长郭浩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何白鸥,督察组有关人员,鹤壁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鹤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效。 2016年以来,鹤壁市先后出台了《鹤壁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规划纲要(2015—2030年)》《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市人大审议通过了《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鹤壁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绿色发展持续推进。 鹤壁市成立高规格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有关工作。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领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方案,污染防治攻坚力度逐年加大,成效初步显现。2018年(截至11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2天,同比增加14天,PM10、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微克、8微克;5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89.9%,同比提高17.8个百分点。 围绕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鹤壁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大会动员部署,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治风暴行动,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通过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2月7日,督察组交办的506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1家;立案处罚54家,罚款9.1万元;约谈6人,问责2人。 督察指出,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展缓慢,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部分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环境压力依然巨大。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对一些突出问题视而不见、推进迟缓、工作敷衍、底数不清,对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盲目乐观或“困难论”、“外来影响”等思想认识;对生态环保工作深入分析、系统谋划不够,紧盯问题抓落实不够,垃圾围城、黑臭水体、矿山治理问题还没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 个别县区(管委会)研究部署环保工作有差距,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不到位,宏观安排部署多,抓落实不到位、标准低。 一些职能部门视生态环保工作为影响主业的“份外事”,还存在重发展、轻生态环保思想,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工作棚架、推进难。 二是部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度缓慢。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指出的蔡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依然突出,还长期超库容运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鹤山区垃圾填埋场和已封场的山城区垃圾填埋场均未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三是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突出。产业结构方面:鹤壁市产业结构偏重,2017年重工业增加值占比达61.2%,比重较高;辖区内丰鹤、鹤淇、鹤煤热电3个燃煤电厂装机容量高达339万千瓦,还有同力、豫鹤同力水泥生产线及煤炭、煤化工等重工业,高耗能产业占比居高不下。 能源结构方面:鹤壁市煤炭消费量逐年上升,污染排放量大,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小,用煤结构调整推进缓慢,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特征突出。 运输结构方面:107 国道和京港澳高速穿城而过, 107国道每天车流量5万余辆,京港澳高速每天车流量6万多辆, S221(大白线)每天车流量4万余辆,其中107国道和大白线通行车辆中半数为重型载货汽车。本地还保有各类重型客货车6.4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 工业布局方面:作为国家主要煤炭开采、输出地之一,历史原因形成了鹤壁市(特别是老城区)工业区与居民区、商业区、文化区混杂或相邻的工业布局,多个大型耗煤企业分布在老城区周边,加重了城市环境空气污染。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盖族沟黑臭现象长期存在,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困扰,鹤壁市委《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确定的“2018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目标已无法完成。 汤河治理问题较多。山城区污水管网不能做到全覆盖、雨污不分流,地面沉陷导致生活污水管网断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项目进度迟缓,造成汤河水氨氮指标不稳定。 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鹤壁市河长办未对各级河长巡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尚未实施。 五是部分领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矿山治理工作形势严峻,在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边开采边治理落实不到位,对矿山盗采的治理和监管工作不力。 全市各类养殖场户总数达7639家,其中规模化以上养殖企业2277家,年产各类畜禽粪便1000万吨左右,部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混杂在居民区内或离居民区太近,养殖产生的恶臭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污染企业“上山下乡”趋势明显,低层次经济业态向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聚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督察初步发现全市存在各类黑臭河渠(坑塘)24处,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要求,鹤壁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河流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好饮用水源,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全市道路两侧垃圾清理专项整治、电厂堆场规范化建设及厂内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商砼搅拌站扬尘专项整治。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鹤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鹤壁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