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在长江江豚保护上积极作为,长江水环境保护成效明显,湖北宜昌等江段频频有江豚出水。 “生态是最宝贵的财富,要用我们的双手绘就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的绿色画卷。”今年的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如是展望。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部署,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作为长江大保护,自觉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创新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较“十二五”末期得到较大幅度改善。蓝天、碧水、净土,正在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底色。 有一种天空,叫“军运蓝”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显著 有一种天空,叫“军运蓝”—— 去年10月,武汉军运会期间,武汉、咸宁等省内多个地方空气质量连续二十多天保持优良,“军运蓝”持续刷屏,成为军运赛场的最美背景板。这是蓝天保卫战的成果,全省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源头管控、清单控制、联动防治,为世界呈现了一个最清新的武汉。 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刷新绿色湖北的高颜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联防联控保蓝天——从源头到终端,从点位到全局,推进用地、能源、产业、交通“四大结构”调整。2019年,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较2015年同期提升5.7个百分点,达到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进度目标要求,并总体保持巩固改善。 流域共治护碧水——通过谋划突出重点,强化考核预警,实施精准治理,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长江、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考核要求。全省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9%,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筑牢底线守净土——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出台《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初见成效。28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全面推进,从制度、技术、管理等方面初步探索形成土壤污染防治黄石模式,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 有一种守护,叫一江清水东流 全国率先完成长江排污口航测 万里长江水,来从楚地流。对于拥有最长长江干线的湖北来说,守护母亲河,是责任,更是使命。 省生态环境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共抓大保护”,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位置,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专项行动”。 通顺河,这条连通汉江与长江的重要支流,长期“名不副实”——因为它水流不通,治理不顺,水质长期徘徊在劣V类。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及武汉、仙桃、潜江市等部门和地方,通过联动协作,推动综合治理,让通顺河换了新颜,部分断面水质在去年达到Ⅱ、Ⅲ类标准。 这是湖北联动协作抓流域治理的一个缩影。 去年,我省通过推行五级河长制,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应急处置机制、水资源和水生态联合调度机制,严格实行跨界监测断面考核,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专项行动,雷霆治污。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重点综合整治5个劣Ⅴ类国控断面和风险断面,启动实施9个跨界河湖省级综合整治方案,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航测任务。加快“三磷”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实施绿盾行动,全面完成“清废行动2019”疑似问题点位核查,划定完成909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目前,全省“四屏三江一区”生态格局初步确立,已成功创建2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00多个省级生态乡镇和4000多个省级生态村。 有一种改革,叫“让保护者受益”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让绿水长流,青山常在? 湖北用制度作答,不断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创新生态环境制度,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创新环境管理体制,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湖北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让保护者受益,损害者补偿。过去一年,省生态环境厅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省已有10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成功案例。 此外,探索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约70个县(市、区)初步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11月底累计交易量3亿多吨,交易额77亿多元,交易规模与金额居全国前列。 2019年,湖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发力,“放管服”改革再提速,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办理,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有一支队伍,叫生态环保铁军 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三千多件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离不开一支生态环保铁军。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机构、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鄂东、鄂西、鄂南、鄂北和鄂中5个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公室,作为省生态环境厅的派出机构,实行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负责制。这标志着,我省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执法体系已经形成。 机构在改革,队伍在加强,典型也在不断涌现—— 襄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罗德伟当选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总队涂超当选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马先锋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这些典型是全省千千万万环保铁军的缩影,类似这样的先进典型在全省还有很多。 过去一年,我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持续推进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落实。2019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3500多件,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近3000件,罚款金额约2.83亿元。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将坚持不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长江大保护,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让荆楚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