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进一步核准无污染企业基本情况,提高污染物普查数据审核与核算通过率,确保全省提前到5月底在全国率先初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与核算工作,5月17日上午,镇江市生态环境局普查办组织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暨无污染企业核实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各地无污染企业核实工作进展情况。截至5月16日,全市无污染企业比例较5月7日又下降近5个百分点。其中,扬中市无污染企业比例最低(约33%),在全省平均水平左右。 其次,组织学习、解读国污普〔2019)4号、苏普查函(2019)8号文件内容,并就如何开展污染源基本名录比对核实工作,各地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就基本名录比对核实工作形成统一意见,自5月20日起实行集中办公。 市普查办就当前全市普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怕、烦、难”的心态,认真对待国家和省厅下发的有关普查工作新的要求,全市共同积极应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努力按时完成。 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对照国家、省厅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结合各自的工作进展现状,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分工负责,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收集基础资料,并加强对质控方人员的调度和管理,在5月底基本完成审核与核算的同时,同步完成无污染企业核实及其他相应的报表核算与整改。 三是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当前,是普查工作的关键阶段,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困难很多,需要各地普查人员自加压力,坚定信心,加班加点,尽快将无污染企业比例核实准确并尽可能降低、部门比对数据调取及整改到位、审核与核算进度加快,努力完成国家、省厅和市普查办交办的各项普查任务。 8个辖市、区(管委会)的普查办主任(技术负责人)、各地的质控第三方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