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万人大排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排查中,嘉善生态环境局从严执法,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共开展污染源现场检查430厂次,出动执法人员1451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4起,同时也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一、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检测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已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 二、某紧固件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热处理和紧固件),已立案调查,拟分别对企业和负责人处罚款38万和5万。 三、某模具厂违反三同时制度(熔铝铸造模具),已立案调查,拟分别对企业和负责人处罚款25万和5万。 四、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规避监管进入污水管网,经监测,废水超标,拟处罚款30万,并移交公安行政拘留 五、某处理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未能有效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部分酸雾从窗户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拟处罚款50万。 六、某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污水,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罚人民币39.7万元。 七、朱某某铝制品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研磨废水和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且该项目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已查封。 八、吴某某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该项目未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已查封。 九、某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活废水通过雨水总排放口外排外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理,处罚人民币64万元。 十、某印染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其中锌浓度超标27.75倍,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移送公安处理。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