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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计划(2018~2020年)(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5 15:46:18

3.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加快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加强城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设施和管网建设,加大再生水利用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工业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公司)

4.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优先解决撤并乡镇集镇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按照接管优先的原则,优先将村庄污水纳入邻近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不具接管条件且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集中进行处理;对居住分散或管网建设难度大的村庄,因地制宜进行分户或多户生态处理。强化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市住建局)

5.开展船舶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沿江、沿海和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市区新增一艘内河多功能船舶污染物收集船,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提升流动接收和处置能力;加快集中上岸点建设,推进港口码头已建污染物接收设施与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工业废水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提升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原则上所有镇级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均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区内企业污水,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成海安常安纺织工业园、如东经济开发区电镀园区、海门三厂工业园区、启东滨海工业园区、通州五接镇工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东安科技园等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对工业园区外不能纳管且排污量在20m3/d以上的工业企业,督促指导建设相应的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排污量在20m3/d以下的工业企业,强制建设临时收集池,就近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市生态环境局)

2.强化园区配套雨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工业园区(聚集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施园区企业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推行工业聚集区企业废水、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市生态环境局)

3.鼓励工业污水处理厂(站)尾水中水回用。鼓励高耗水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鼓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尾水中水回用。(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能源供应能力。

1.继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巩固和扩大减煤工作成果,到2020年,确保完成省下达减煤任务,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市发改委)

2.推动可再生能源增长。有序推进光电、风电开发,到2020年全市风电累计装机并网规模突破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8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的33%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市发改委)

3.加大天然气输储。配合开展全省沿江LNG接收站布局研究,到2020年,全市天然气利用规模达到15亿立方米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以上。加快实施城市和县城镇煤改天然气和天然气管网(特别是工业企业管网)建设,每年新建燃气管线约100公里;继续开展中低压老旧燃气管网改造,保障城市用气安全,每年发展新居民客户2.5万户。(市发改委、住建局)

4.促进能源系统提效。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的技术改造力度,优化集中供热设施布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降低终端用能成本。(市发改委)

(四)推进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1.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提高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规范实施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分类收运。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消除作业噪音扰民、车辆不洁和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现象。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的改造力度,新建居民小区、商业办公楼宇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装备。(市城管局)

2.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引导,加强部门协调,重点推进垃圾焚烧电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三厂(场)一中心”建设与管理。推进如皋市、启东市、通州湾示范区生活垃圾焚烧厂改扩建,加快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终端建设步伐,因地制宜配置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到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50吨/日、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230吨/日、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能力35万吨/年。(市城管局)

3.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严格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及入厂(场)垃圾源头管控,杜绝危险废物等混入。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等技术措施,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或扩建,确保能力充足、运行规范、尾水排放达标。加强飞灰填埋场日常管理,确保飞灰填埋场运行规范。积极推进焚烧滤渣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滤渣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排放标准,实现生产和污染物排放全过程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数据信息公开。(市城管局)

(五)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严控二次污染。

1.加快城镇污泥处理能力建设。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坚持“泥水共重”,同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与臭气处理设施建设。拓展污泥综合利用和处置方式,探索推广污泥减量化和脱水技术,多渠道综合利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住建局和市政园林局)

2.加强工业污泥全过程监管监控。严格执行污泥转运和处置联单制,有序推进污泥运输车船定位管理,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实现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家纺等行业废料处置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鼓励采取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协同处置等渠道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拓宽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

(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实现安全处置。

1.统筹规划集中处置设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十年期需求,编制完成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全市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减少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市生态环境局)

2.加快建设满足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和填埋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3.5万吨/年,填埋能力2万吨/年、医废焚烧能力25吨/天。督促海门等地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短板。(市生态环境局)

3.加快推进长江干线水上化学品洗舱站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设2处洗舱站,总能力达到1200艘次/年,基本满足长江干线南通段危化品运输以及危化品换装洗舱发展需要。(市交通局、南通海事局)

4.着力加强特殊类别废物安全处置。以垃圾焚烧、飞灰、工业污泥、废盐等库存量大、处置难的危险废物为重点,加强技术研发,有效去除有毒有害物质,提高综合利用价值。加大工业污泥减量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推进专业化、规范化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如皋、海门等地飞灰填埋场及海安飞灰等离子熔融项目、如东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通州区工业污泥处置项目建设。依托本地及周边地区钢铁、火电等企业,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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