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为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市场监管主体的工作能力,强化落实全省“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面向“十四五”着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工作统筹融合。 在“中欧碳市场对话与合作项目”支持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决定举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10月14日上午,该培训班在扬州召开。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党组书记金春林作为“东道主”致辞。他介绍,扬州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立扬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围绕能源节约与结构优化、低碳产业系统建设、城镇化低碳发展等方面,系统部署、真抓实干,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9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为531千克二氧化碳/万元,碳排放强度同比2018年降低4.7%,“十三五”期间累计降低21%,全面达到目标序时进度。截止今年9月底,全市削减煤炭消费量78万吨以上,完成年度任务的96%;空气优良天数为217天,优良率达79.2%,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2ug/m3,同比下降23%,均阶段性达到年度省定目标要求。 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向国际社会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重要宣示立即获得了联合国秘书长及主要国家政要、国际舆论的一致赞誉,被认为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 金春林认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会此时在扬州召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对推动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和保障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扬州生态环境系统将与全省兄弟市生态环境部门一道,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努力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在今天的活动中,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王华对江苏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解析及“十四五”规划编制作主题报告,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处长苏庆对“十三五”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 明天,与会专家和学者还将就“下阶段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重要工作部署”“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与‘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展望”“国家碳中和愿景、达峰行动及相关政策解读”“城市温室气体排放达峰路径研究案例分析”等议题展开讨论。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