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经环评擅自建设的企业 立即立案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对“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位于花桥的苏州福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访案件,昆山市即行立改,取得了实际成效。 交办件中指出 有群众反映 实际生产地址位于昆山市花桥沿沪大道与新联路交界处的苏州市昆山市的苏州福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注塑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危化品添加剂包装桶露天堆放,雨天废液冲入下水道,厂区内还聚集多家无证无照小作坊从事木制品加工生产。 接到举报后 昆山市环保局、安监局 花桥安全环保局、城管委等部门 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查 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花桥镇横塘路56号4号房,实际地址却位于花桥镇沿沪大道318号,经营范围主要为塑料制品及高分子材料的研发。该公司2017年11月筹建至今,生产设备基本安装到位,尚未投入生产,无注塑废气排放,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同时 检查还发现 沿沪大道318号厂区内还存在4家木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存在“散乱污”现象。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执法监察科科长秦卫永介绍 针对苏州福镁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评擅自建设,昆山市已立案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并于6月23日作断电断水处理。同时,对4家木制品生产加工“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取缔,已于6月23日作断电断水处理,并责令7月10日前搬离。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副局长沈寒冰表示 下一步 花桥经济开发区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按中央环境督察反馈意见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