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泰兴 7月11日,泰兴市委、市政府召开坚决向环境污染宣战动员部署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会。 (图片来源:智慧泰兴) 会上,泰兴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成立,市委书记张育林任第一总指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任总指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云、市政协主席丁亚任总督察,市领导张坤、刘荣华、徐闻仲、张红霞、刘辉、周焕祥、顾刚、邵骅、钱军、谢红官、李双山、焦国庆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综合、项目、执法、司法、督查、宣传等6个工作组,明确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推进。 02泰州 7月12日下午,泰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飓风行动”动员部署会,宣布从即日起至2018年末,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公安、环保联合执法“飓风行动”。 详解“飓风行动” 总体要求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直接目标 依法取缔、关停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 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 查处一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 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巩固“263” 行动成果 深层次目标坚决遏制我市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重点整治行业 酸洗、电镀、炼油、不锈钢、石化、冶炼、造纸、化工、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处置、医疗垃圾处置、垃圾处理等,特别是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十类重点打击对象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6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7其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8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9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10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联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行动。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按照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和人员,定期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飓风行动”战果情况,将实行“月通报”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