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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整治不力,宿迁市大气办公开约谈八乡镇!

来源:宿迁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21 10:25:49

为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经市政府同意,12月20日下午,市大气办约谈“散乱污”整治工作末位地区主要负责人。


截止今年11月30日,全市共上报“散乱污”企业2672家,已完成整治1687家,完成率63.1%。


被约谈的多数地区进展严重滞后,如泗洪县梅花镇完成率仅有5.3%,宿豫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率为25%,湖滨新区黄墩镇完成率为33.3%,洋河片区完成率为41.3%,沭阳县湖东镇完成率为48.1%,均滞后于全市平均进度。其中泗洪县梅花镇前后共上报散乱污企业19家,除了1家整治到位外,其余18家整治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工业园区内铸造企业一直未开展有效整治,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举报也较多。

此次是市大气办对“散乱污”整治滞后工作地区的首次公开约谈,同时,被约谈的区域已被纳入“散乱污”整治重管乡镇(园区),将作为重点区域实施督查督办,新闻媒体将加大曝光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整改慢整改的乡镇,市大气办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移送问责程序,通过督查曝光、约谈警醒、追纠问责,倒逼履职,问题整改, 形成“散乱污”整治的责任担当和强大合力。从现在起,每月对各地整治未位的乡镇都组织约谈,被约谈的乡镇一律列为重管乡镇,重管乡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摘牌。

自本次约谈起,被约谈乡镇(街道)、园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直接提请移送问责。即以乡镇(街道、社区)、园区为单元,若发现5个及以上企业未列入整治基数的;未按要求完成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且数量超过2个的;已实现销号的“散乱污”企业,又恢复生产或在原厂址又新建“散乱污”企业超过2个的。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一律实施移送问责。即纳入2016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综合整治、全市“十小”企业取缔整治、以及“散乱污”企业经整治后又死灰复燃的或整治不彻底的;在督查整改工作中,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抗或暗中支持、鼓动他人对抗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的;为相关企业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干扰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的。

编辑:蓝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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