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通州区环保局向平潮镇一家企业下达了20万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该局新年开出的第一批罚单之一,共有12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97.85万元。 据了解,首批被查处的12家违法企业涉及化工、建材、家纺、金属设备、玻璃制品、印染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水、固废、气和噪声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南通某贸易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窨井中有直径10厘米的白色塑料管通向通吕运河,窨井中有未流出的蓝色废水,经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色度、悬浮物指标测定值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被依法责令停产,并处罚金24万元。 通州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新《环境保护法》施行4年来,对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今年是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该局将在开展全区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核查企业审批、环保制度执行等情况,从严处置印染、化工等行业批建不符、擅自改扩建等违法行为,用足环保执法监管措施,保持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绿色保障。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