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清洁空气,打好扬尘整治大会战,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打一场全员参与合力攻坚的大会战.。 明确职责 压实责任 协力推进扬尘治理 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是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报送辖区内各类工地(除市直管工地外)清单及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拆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扬尘管控;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港口等交通工程以及港口、码头物料装卸、堆放的扬尘管控;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管控; 城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道路保洁的扬尘管控; 公安部门负责渣土车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管控。 迅速行动 动真碰硬 确保扬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除抢修、抢险和经市政府批准的允许继续施工的民生保障工程之外,全面停止拆除、取土、运土作业。督促所有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市区主要道路每日要正常开展“两扫、两保、六洒水、一冲洗”,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增加作业频次,清扫车、洒水车、抑尘雾炮车满负荷运转,实施立体式除尘降雾,确保路牙无积土、路面洁净见本色。 市大气办将成立4个督查组,对除江都区以外的市区其他范围内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