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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投资不少于18亿建设大气监测系统(7)

来源:中国大气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26 14:18:04

10.建设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系统及监控基础设施。

建设集GIS、信息情报、态势分析、网络通讯、指挥调度、协同联动、跟踪督办、应急指挥、监控预警于一体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系统,开展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响应的综合关联分析,分析挖掘污染变化规律,提升监控服务能力。建设安全可靠、标准规范、扩展性强的监控中心基础设施,实现监测监控大数据高效汇聚、质量控制、实时预警、协同开发、合理利用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监测监控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有效性。建设同城备份机房和异地备份机房,实现基础设施“两地三中心”容灾备份体系。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标准建立市级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数据计算和存储节点,配合与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数据交换和存储。

(五)提升无人机监测能力。

1.污染源监督执法无人机能力建设。

依托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2019年开展污染源监督执法无人机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污染源可视化监测能力全覆盖。省/市和县级监察大队分别配置14套“增强版”和96套“标准版”执法无人机监测系统。

2.生态红线管控监测无人机能力建设。

依托省及驻市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开展生态红线管控监测无人机能力标准化建设。省监测中心配置1套“专业版”生态红线管控监测无人机系统,全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共配置13套“增强版”生态红线管控监测无人机系统,实现生态红线精细化监测能力再升级。

3.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无人机(船)能力建设。

依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及省环境应急中心,2019年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无人机(船)能力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与应急中心各配置1套“应急版”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无人机系统,实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新突破。

4.全省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监控中心,面向污染源监督监测、生态红线管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三大业务需求,2019年下半年开展全省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省生态环境无人机监测网络的统一化管理、规范化监测、智能化服务。

(六)全面提升各级环境实验室监测能力。

1.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打造全国一流环境监测实验室,2018年10月-2020年12月补充和更新187台/套仪器设备,包括现场监测采样、分析测试及应急监测等仪器设备。建立实验室智能样品管理和输送系统,并建设省级土壤样品库及土壤样品库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系统),通过引进智能技术仪器设备,实现实验分析的高精准性和监测数据的高通量性。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满足环境新问题对监测技术储备的新要求,建立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监测及生态监测质控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先进质控设备,建设覆盖异味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机金属污染物、抗生素、环境激素等监测质控能力的全省新型环境污染物筛查质控中心。建立以国内一流百级无菌室为支撑的全省环境生物监测质控中心。建设环境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比对的质控系统。

2.省级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建设。

2020年,建设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包括轻型汽车常温冷启动后污染物排放实验室、轻型汽车低温冷启动后污染物排放实验室、轻型汽油车蒸发排放实验室、车用发动机排放实验室、重型整车污染物排放实验室、在用车排放实验室、车用油品质量与清净性检测实验室。开展机动车、发动机和燃油蒸发排放检测,进行新车生产一致性检验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治理技术等研究,为机动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站建设,2019年6月-2020年12月,13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共更新/新增仪器设备1430台/套,并在原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水生生物、土壤等多方面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监测能力格局。

4.特色专项监测实验室建设。

2019-2020年全省建设1家二噁英监测实验室、6家生态生物监测实验室、4家大气污染综合观测实验中心,1家海洋监测专项实验室、2家土壤监测专项实验室、1家环境健康重点实验室、1家地表水监测、质控和预报预警专项实验室、1家地下水监测专项实验室。

(1)二噁英监测实验室建设。

目前我省环境监测系统内,仅有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具备二噁英监测能力,全省二噁英环境监测能力亟需拓展。2020年,按照国家二噁英监测技术规范,新建淮安二噁英专项监测实验室,同时利用省环境监测中心现有设备设施开展二噁英初筛,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对二噁英监测的要求。

(2)生态生物监测实验室建设。

生态生物监测实验室承担区域、流域自然生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相关监测任务,2019年建设4家,淮安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湖泊生态监测实验室(洪泽湖流域)、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建设生物监测重点实验室、扬州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天空地一体化遥感监测重点实验室,南通监测中心建设长江干流生态实验室。2020年建设2家,无锡监测中心建设湖泊生态监测实验室(太湖流域),盐城监测中心建设海洋生态专项实验室。

(3)大气污染综合观测实验中心建设。

大气污染综合观测实验中心依托省内已有大气超级站, 2019年在宿迁、2020年在徐州、苏州及连云港市建设大气污染综合观测实验中心,研究我省不同区域大气污染特征及变化规律,形成以点带面的大气深度立体观测网络。在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已有大气超级站配置基础上增配风廓线雷达、臭氧激光雷达、逆温微波辐射计等立体观测设备,同时加强颗粒物手工采样及VOCs自动触发采样设备的配置。

(4)海洋监测专项实验室。

加强海洋监测能力建设,2020年,在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海洋监测专项实验室,配置海洋采样船1艘。

(5)土壤监测专项实验室。

加强全省土壤监测能力,2019年在镇江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在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土壤监测专项实验室。

(6)环境健康重点实验室。

推进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探索构建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掌握我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人群暴露水平和健康影响基本情况,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标准体系,为制修订环境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7)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专项实验室。

加强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能力,2019年,省环境监测中心在依托生态环境部地表水有机污染物监测重点实验室基础上和南京监测中心共建地表水监测、质控和预报预警专项实验室,南京监测中心配置长江采样船1艘。2020年徐州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地下水监测专项实验室。

四、经费概算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总经费概算为46.93亿元,其中省级投资22.02亿元,地方投资24.91亿元;运行维护费合计约6.59亿元/年,其中省级运维费约2.38亿元/年,地方运维费约4.21亿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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