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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2)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2-21 18:52:20

央广网记者:刚才听了我们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情况介绍,请问《规划》设置的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指标,相比于“十三五”末期的改善幅度如何,能否详细解读?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孙铁:感谢您的提问。刚刚已经向大家做了介绍,“十三五”时期,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

进入“十四五”,为了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我们综合研判生态环境基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考核要求等因素,确定了既符合我省实际,又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期待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等方面目标。

在大气方面,共设定了优良天数比例、PM2.5年均浓度、重污染天气比例3项指标。

其中,有两项指标严于国家对我省的目标要求,一是优良天数比例为92.3%,高于国家要求4.8个百分点,二是PM2.5浓度为29.5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要求0.5微克;有一项指标即重污染天数比例目标和国家要求一致,为0.7%。同时,3项指标较“十三五”都有较大改善,优良天数比例需提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需下降1.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要减少17天。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去年开始,我们全面启动了“升级版”蓝天保卫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重点区域协调治理,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行动,全面实施秸秆全域禁烧,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基础排放量。未来几年,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十四五”末能够实现既定目标,全省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全国较好水平。

在水方面,共设定优良水体比例、劣五类水体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3项指标。

其中,有一项指标严于国家对我省目标要求,即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较国家要求增加了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目标。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7.1%、劣五类水体比例降至2.8%,两项指标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这两项指标较“十三五”都有较大改善,优良水体比例需提升3.2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比例需下降4.4个百分点。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去年开始,我省全面启动了升级版的“碧水保卫战”,坚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三水共治”,强化水源地保护,统筹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治污设施运行监管、排污口和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十四五”末能够实现既定目标,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去年,省委作出了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请问在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上是如何体现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韩良:加快建设生态强省,是我省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厚植吉林生态优势,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创新性地提出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生态经济、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稳固的生态系统安全以及更加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3+1”体系。

为了统筹推进生态强省重点任务,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厅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了推进落实的工作职责。

目前,我们正在建立并完善推进生态强省“1+N”行动体系,即以生态强省决定为统领,以若干规划、政策及行动方案为支撑,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就是这一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衔接了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具体要求。

在目标设定上,《规划》紧紧围绕生态强省建设目标,提出到2025年,生态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生态经济实力、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方面目标的表述,均回应了生态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特别是《规划》提出突出“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就是加快建设生态强省。

另外,在“四个保障”“五个突破”等方面也都体现生态强省建设关于生态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制度等方面的要求。设置的19项具体指标,既包括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目标,也涵盖了生态安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的内容,这些都与生态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在主要内容上,《规划》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有关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工作举措,与《决定》中打造高质量的生态经济紧密衔接;《规划》中关于实现大气质量新改善、加强“三水”统筹、深化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内容,与《决定》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紧密衔接;《规划》中关于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与《决定》中打造更加稳固的生态系统安全体系紧密衔接。特别是,在《规划》中,上述措施更加细化、实化,因此,《规划》的精准落位、顺利实施,将为生态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中国吉林网记者:请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怎样回应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话题,体现大力推进民生改善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蔡宝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吉林最突出的优势、最宝贵的财富和最重要的品牌,吉林人民对优美的自然环境引以为傲,对优质的生态环境有着更高的期盼和要求。《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以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来推动民生的持续改善。

比如,针对群众最为关注的重污染天气问题,《规划》提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强化预警监测、实施应急减排、提高企业治污水平等措施,加强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合作,共同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下大力气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力推动秸秆全域禁烧,这些措施多管齐下,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次数,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比如,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噪声问题,是历次生态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规划》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单独列篇进行部署,提出要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噪声热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到2025年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就是要加大力度集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痛点问题。

比如,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问题,《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同时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村水源地保护,着力从根本上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

比如,黑臭水体问题,《规划》提出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长制久清”,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同时,通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行动,使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

再比如,土壤污染问题,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对农用地污染问题要强化源头防控,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

此外,为了进一步实现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参与和全方位监督,《规划》提出利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渠道。同时,完善公众有奖举报机制,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形成生态环保全社会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凤凰网记者: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我省实施了“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请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怎样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韩良: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是推动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客观阐明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问题,明确要紧扣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在基本原则方面,《规划》坚持绿色发展,提出要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以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在实现路径方面,《规划》坚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融合,同步实现环境质量和容量“双改善”以及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高”。

在具体举措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绿色农业发展体系,通过政策措施、工程手段、强化监管等方式有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落实“双碳”目标上,《规划》系统安排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加快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碳达峰。

同时,《规划》提出要完善生态示范创建体系,结合我省自然资源禀赋,全力推广生态示范创建模式和典型做法,深入推进生态强市、生态强县建设,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让生态价值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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