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通化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东昌分局、二道江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市区建筑施工噪声和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管理工作的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高、中考期间晚20:00时至早6:00时之间,禁止产生噪声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高、中考期间,一中、靖宇中学、通钢一中(高、中考考 场)考场附近(300米以内)全天停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是座落在居民区的文化娱乐场所,高、中考期间晚20:00时以后停止经营活动。 三是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是禁止在居民区、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附近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 五是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环保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通化环保系统全体员工预祝山城学子考出优异成绩,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