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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环保局开展中央环保督察 反馈问题专项环保执法

来源:延边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16 11:15:40

 为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州环保局决定,截至7月末,集中力量在全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环保执法工作。

(一)专项执法范围。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旅游、放牧、开矿、采砂、排污等违法活动;涉及钢铁、水泥、造纸、煤炭、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企业;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标问题;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问题;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未解决的信访案件等7个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专项执法形式。

各县(市)环保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反馈问题中涉及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举一反三,结合反馈意见查找同类问题,确定检查目标,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集中时间开展专项行动。

 州环保局将针对本次专项执法工作进行督办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执法队伍开展重点问题的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查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充分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严厉惩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做到以查促改。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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