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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梅河口市开展督察

来源:吉林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23 14:20:02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21日进驻梅河口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2日,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梅河口市工作动员汇报会召开,督察组组长王国才对此次生态环保督察进行了安排部署。通化市委常委、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介绍了梅河口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全市支持和配合好督察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梅河口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要领导、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政协主要领导,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乡镇(街)、驻梅单位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戴存鹤主持。

王国才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是要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督促梅河口市党委和政府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破解转变发展方式的难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开展这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中央环保督察的拓展和延伸,更是贯彻落实朝鲁书记和俊海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的有力行动。通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帮助地方政府进一步梳理和研究解决现存突出环境问题,检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确保每一个反馈问题都切实得到有效解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王国才要求,这次省级环保督察,是省委、省政府赋予督察组和梅河口市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做到组织到位、督察有力、整改及时、问责严肃。要把这次省级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核心的重点,相当于事先搞一次“回头看”。既要督点又要督面,既要督工业、燃煤锅炉等点源污染,又要督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等面源污染;既要督标又要督本,既要督察各地针对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等问题,又要突出地方产业的特点;既要督政又要督企,既要督察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按总书记的要求做到谁的孩子谁抱,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抓好环保工作,又要对企业违法排污情况进行重点督察。

王国才最后强调,此次督察要坚决贯彻朝鲁书记提出“七个必须”和“五个一律”要求。督察工作要严格按规范流程运行,严守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全面、细致做好本次督察工作,依法依规督察,公开公正执法。

督察工作组副组长王有利,在动员会上对督察工作进行了强调。

通化市委常委、梅河口市委书记王爱明指出,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保卫战。

王爱明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检验,全力支持配合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

据悉,吉林省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约15天,从6月21日到7月5日。进驻期间,开设了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梅河口市2018号,举报电话:0435-4524946。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梅河口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编辑:Ath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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