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朝阳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固体废物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辖区内产品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求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单位和个人,要求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同时严禁产废单位向江河、湖泊、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重点对产生固体废物单位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是否正常运行和使用及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建设及环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朝阳分局加大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广能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 为有效防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对环境或人体造成有害影响,朝阳分局与朝阳区卫计局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了重点现场抽查,抽检率不低于60%,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加大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管力度。 截止发稿日期,共检查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单位116家。朝阳分局严格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鼓励企业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编辑:Ath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