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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白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24日至25日,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静波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例”)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针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河长制、湖长制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和达标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情况、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情况、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涉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新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7月24日当天,检查组先后视察了先后视察了市第三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市新开河河长制落实情况、市第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市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进展和运行管理情况。第二天,检查组又专程到洮南市,对洮南市污水厂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洮儿河铁路桥段河长制落实情况、雏鹰集团、吉林敖东洮南药业生产运行情况、蛟流河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后,组织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座谈会。会上,听取了白城市政府和洮南市政府关于“一法两例”贯彻实施情况、白城市环保局等11个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性配套法规落实推进情况汇报。叶静波就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和全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地方性配套法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水环境治理,既是一项责任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环保任务、民生任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水环境问题,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本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改善民生和尊重民意,全面落实、夯实环保督察意见和要求。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和内容。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市水安全和水环境治理中重点难点问题,查出问题根源,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护和改善我市水环境,有效保障用水安全。为了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了检查方案,在目的、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希望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抓好落实。
三要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相关工作。要认真学习,提高检查水平。要深入基层,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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