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为建设“廉洁环保”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行动包含广泛,要求明确,重点突出。一是着力查找解决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等问题;二是着力查找解决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庸、懒、散”和对待基层群众态度冷硬的问题;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洁教育工作,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变异问题。 在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中,支队坚持“由上而下、由面到点、内省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一是由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不断增强支队队伍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和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发现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启动问责手段;二是由党小组组织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集体讨论心得体会及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的重要性;三是由个人进行自主学习,反思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思想意识短板,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起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作用。 通过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监察支队不仅杜绝了日常工作中的不良作风和消极情绪,更是提高了全体成员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极大地鼓舞了工作热情,并逐步形成了“互相监督、互相鼓励、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的工作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