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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攻坚大气污染 提升绿色福利--延吉市 提升空气质量工作纪实

来源:延边州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20 00:00:00

  空气质量,是衡量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幸福指数的重要因素。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民计民生,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作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围绕落实污染减排目标,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入手,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加大生态文明宣扬,在全市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延吉蓝”成为了延吉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一、延吉市大气环境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13年和2014年API指数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36天和337天。2015年开始API指数改为AQI指数来衡量空气质量状况,2015年延吉市优良天数为314天,占全年天数的86%;2016年优良天数为340天,占全年天数(366天)的92.89%;2017年优良天数为340天,占全年天数(365天)的93.15%,其中Ⅰ级(优)天数达183天;Ⅱ级(良)天数达157天;轻度污染天数20天,无严重污染天气。2013-2017年5年来,每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全部达到314天的考核目标,圆满完成了《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总体目标。

  从2013-2017年监测数据看,延吉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值从2013年85ug/m3逐年减少,到2017年为止达到45ug/m3,比2017年考核目标60ug/m3下降25%;细颗粒物(PM2.5)平均值从2015年37ug/m3逐年减少,到2017年达到31ug/m3,比2017年考核目标36ug/m3下降13.9%。

  (二)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

  1.地理位置:延吉市属于马蹄状盆地,三面环山,地势低,自然条件造成空气不易扩散。

  2.气象条件:延吉市冬季逆温天气的天数占全年冬季天数的60%以上,大气层温差小,空气潮湿不易流通,也是造成大气环境质量下降、产生雾霾天气的不利因素。

  3.排放大气的污染物:冬季产生雾霾天气,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主要以烧原煤的锅炉及居民火坑为主,其中烧煤的居民火坑等作为低空排放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最直接,其次是机动车排放的废气。

  (三)大气污染源分布情况

  1.居民火坑等作为低空排放污染源,初步统计延吉市6个街道、三个乡镇(不含三道湾镇)范围内共有10738个。一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烟尘1409吨、二氧化硫232吨、氮氧化物95吨,在燃煤污染源中排放的烟尘占用比重约12.4%。

  2.小型燃煤锅炉共133台,其中建成区内11台,锅炉总吨位48吨,建成区外122台,锅炉总吨位277吨。一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烟尘426吨、二氧化硫464吨、氮氧化物190吨,在燃煤污染源中排放的烟尘占用比重约3.7%。

  3.大型燃煤锅炉共42台锅炉,锅炉总吨位4100吨,一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烟尘9541吨、二氧化硫4205吨、氮氧化物8062吨,在燃煤污染源中排放的烟尘占用比重约83.9%。

  4.机动车排放的废气作为低空排放污染源,随着近几年车辆的迅速增加,逐渐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延吉市机动车数量大约15.2万台。

  5.另外还有延吉市上游龙井市铜佛寺镇、延吉市下游图们市广兴村等外县市低空排放的大气污染源未经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排放,因此对延吉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

  二、量化目标、对症下药,确保延吉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区域环境治理。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延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延吉市10吨及以下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环保局、住建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控制,防止产能过剩。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有关要求,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关,为更有效约束新上项目能源消耗,抑制能耗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截止目前共完成31个项目的能评审批,为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和争取资金工作奠定基础。根据省发改委部署,全面开展了延吉市“十二五”期间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共办理节能审查134件,其中节能登记表119件,节能评估报告表7件,节能评估报告表8件。延吉市目前没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2.严格小型工业企业分类治理。在全市建成区以及高新区和新兴工业区范围内小型工业企业使用燃煤锅炉进行全面取缔,共取缔84台小型燃煤生产锅炉;完成对全市小化工企业布局的调整和规划,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二)清洁生产

  组织开展了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进行了复检。2017年组织开展了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两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1.清洁能源替代利用。2013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取缔燃用原煤锅炉专项行动,其中使用电、液化气、地缘热泵、商品热水等清洁能源方式改造的锅炉52台。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积极申报延吉市符合条件的公用建筑(非校区)以及居民建筑电能清洁采暖项目共13个,总取暖面积13.8万平方米。

  2.煤炭清洁利用。延吉市荣祥热力有限公司和延边荣德环能供热有限公司冬季取暖期基本使用水洗煤每年约19万吨,其他区域供热单位也都按照《延吉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准备水洗煤,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使用。

  3.车用油品供应。延吉市所属33家加油站于2017年5月已全部实行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

  (四)燃煤小锅炉整治

  1.燃煤小锅炉淘汰。不断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出台了《延吉市10吨及以下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与住建局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打黑”和“取缔小型燃煤锅炉”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锅炉冒黑烟的违法行为,出动8000多人次对辖区内锅炉进行现场监察,对发现的冒黑烟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2013-2017年期间,共淘汰小型燃煤锅炉238台。

  2.新建燃煤锅炉准入。2013年至2017年期间延吉市未审批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延吉市共有10家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分别是1家火电企业、8家含有65t/h燃煤锅炉企业以及1家垃圾焚烧厂。延吉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2015年开始投入1.2亿元,对2台210MW机组烟气脱硝和除尘器完成提效改造工程,2016年又投入资金1.1亿元,对两台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6年改造完成2号机组、2017年改造1号机组,并已投入运行。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在2016年投入6000万元完成脱硫除尘提标改造基础上,2017年又投入7350万元完成了6台锅炉脱硝改造。延吉市佳能供热有限公司投资192万元对脱硫及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延吉荣祥热力有限公司投资670万元,新建2座脱硫塔,对1套除尘器进行改造。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投资1000万元对35吨和20吨锅炉脱硫及除尘进行提标改造。延边恒润发展热力有限公司投入800万元,建设1座脱硫塔,并对除尘器进行改造。延吉市荣德环能供热有限公司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2座脱硫塔,布袋除尘器3个。总体上,10家企业均已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和脱硫设施,改造完成率达100%。

  2.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通过国电龙华、集中供热、佳能供热、荣祥热力、新兴工业集中区、恒润热力、荣德供热等7家区域供热单位锅炉提标改造,减少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中烟尘1153吨、二氧化硫1134吨、氮氧化物631吨。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是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结合延吉市实际,全面开展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延吉市区域有20座中石油加油站、9座中石化加油站和4座民营加油站(开发区、万里、弘立桥东、太东),共33座加油站,经排查目前延吉市33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整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共安装181个,有效降低了装卸及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汽油对环境的污染。

  (六)大气面源污染治理

  1.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管理规范对施工工地扬尘问题进行监督管理。一是明确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二是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2013年至2017年,根据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共检查556项项目,下达责令整改 556份,行政处罚1起,罚金5万。除此之外,市建管部门召集全市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召开关于延吉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情况会议,会议中对扬尘治理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

  (2)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一是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强化一扫两保制度,凌晨清扫要在每日早7点之前结束,清扫标准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各街路实行全天候保洁,保洁时间从早晨5点到晚上8点不间断,保洁标准达到《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人行道、广场、绿化带、草坪、花坛等保洁质量与所联接的道路保洁质量相同。废物箱每天保持清洁,箱内每天清掏干净。二是加强作业。环卫各作业部门对各自责任路段进行城市道路清扫,扩大机械清扫降尘作业面,根据情况增加作业频次,减少城市道路路面扬尘污染。另外更加注重暴露垃圾整治,对暴露垃圾及时整治清理、清扫,及时清运收集的废弃物,日产日清,防止二次污染。2013年延吉市一、二、三、四路总面积约为612万平方米,机械清扫面积约为171万平米,占总街路面积的28%。2017年延吉市一、二、三、四路总面积约为676万平方米,机械清扫面积约为246万平米,占总街路面积的36.5%。现环卫公司共有洗扫车9台、干扫车(大、小)21台、洒水车8台、护栏清洗车2台、多功能清洁车(清理小广告)2台。延吉市内机械清扫路面在机械清扫的情况下采用日常人工保洁。随着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的增加,正在逐年扩大道路冲洗和机扫保洁范围,减少了人工清扫扬尘污染,大大的控制了道路扬尘污染。环卫公司将持续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坚持力度不减,更有效的防治对大气的污染。

  (3)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一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任何未取得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渣土运输。二是实行“准运证”制度。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要有合法的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必须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和必要的轨迹监控装置,经审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方可从事工程渣土运输。三是实行核准运输制度。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市城管部门报批,提供签订运输合同及渣土处置计划,获得城市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5年期间,共办理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许可证》70个、签订《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44份。2017年共受理车辆扬尘违章案件101件,教育处理44件,处罚57件,处罚金额共计51600元。

  2.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一是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建档立卡。进行排查摸底,按“一店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监察,确定整治方向。三是加强治理。依法向不符合规定的餐饮业主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市区内餐饮业商户677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商户677户,安装比例达到100%。

  3.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管理情况。制定了延吉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方案,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于2016年11月24日经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并颁布实施。

  4.秸秆禁烧。一是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出台《延吉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环保部遥感卫星巡查监测火点信息和督查组现场巡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禁烧措施不力的镇(街道)下达督办意见书,未安排人员现场巡查、重点禁烧区域无专人值守、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等情况的,致使秸秆焚烧火点居高不下、造成大气污染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建立了以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组(居)为单元的三级网格化管控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职能,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四是对秸秆焚烧高峰期进行每日巡查。五是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的危害、禁烧有关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动参与意识,并向各乡镇村民发放相关秸秆禁烧宣传画册。

  5.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2013-2017年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延吉市共拆迁房屋101.3万平方米,拆除近16000个低空排放源。

  (七)机动车污染防治

  1.城市交通管理。利用限行手段降低全市核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减少黄标车进城污染现象,通过有效调节车流、强化检查、合理引导,提升机动车绿色环保检测率和车辆尾气达标率,降低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制定《延吉市集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率达到95%。交警大队先后采取了禁止黄标车上路、强制报废和修理检验合格才可重新上路等措施,每月统计报废机动车信息,通过短信或办理车辆业务时通知业主及时报废机动车,对未到报废年限的经维修尾气检测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合格标志。

  3.新能源汽车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在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领域推广应用和财政补贴力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领域比重,对现有运行时间长、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公交、出租车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车辆实施油改气、油改电,鼓励和支持私家车“双燃料”改造。截止目前,延边东北亚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购进了32台新能源纯电动车,淘汰了20辆;延吉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购进了200台新能源纯电动车、20辆混动客车、14辆天然气客车,淘汰了325辆。

  4.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先后在延吉市周边安装了13块禁止“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通行的标志牌。为了进一步落实“黄标车”限行、禁行工作措施,根据延吉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

  5.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近三年来,先后对延吉市长白山路、爱丹路,站前街等待街路进行区划改造,共同区划道路21.5公里。城市道路主干路总长度约69公里。

  (八)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1.新建建筑节能。一是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工程改造情况。2013年至2017年,延吉市“暖房子”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工程对1242栋楼、建筑面积535.61万m2的楼房实施改造。二是新建建筑热计量工程改造情况。2016年至2017年,延吉市对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实施供热计量及管网平衡改造,改造总面积约30万m2。

  2.供热计量。2014年至2017年,延吉市对部分实施热计量改造的楼房实施热计量试点运行并采集相关数据,总共面积约100万m2,从这几年运行情况看,供热节能率10%左右。

  (九)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5年来累计投资7.54亿元重点实施了延吉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工程、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以及延吉市佳能供热有限公司、延边荣祥热力有限公司、延边新兴工业集中区、延边恒润发展热力有限公司、延吉市荣德环能供热有限公司、延吉市热力公司、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等区域供热单位除尘、脱硫提标改造工程、铁南供热有限公司细颗粒物(粉煤灰)治理工程、小型燃煤锅炉取缔改造工程等29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十)大气环境管理

  1.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定《2016年延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延吉市10吨及以下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延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建立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行联合会商、联合响应、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标志性成果。

  3.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延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延吉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工作方案》、《延吉市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制订了9项具体配套管控方案,即《延吉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作方案》、《延吉市供热锅炉洁净煤替代方案》、《延吉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道路清扫保洁方案》、《延吉市公安局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方案》、《延吉市商务局关于下发延吉市加油站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延吉市开展户外烧烤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禁止露天焚烧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控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应急监管措施。

  4.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通过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围绕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加强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测的服务质量。一是争取资金36万元,购置应急设备、快速测定仪等设备。投入19万元改造实验室,完成省级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作,近期报省厅验收。根据标准化实验室要求,安排上岗证考试,现处于培训阶段。二是安排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对三个空气自动站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截至目前,仪器正常运行,数据有效性达到100%。三是认真完成城区空气、污染源总量、国控污染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为我市生态环保决策提供了科学参考依据。

  5.环境信息公开。延吉市空气环境质量AQI指数在延吉市环保局网站等实时发布,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等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实时发布。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惠及子孙的民心工程,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城市环境的“守护神”,环保部门肩负着新时期的神圣使命,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为全力打造经济更加繁荣、城市更加文明、民族更加团结、城乡居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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