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到珲春市进行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2018年 1月17日,延边州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对我市5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情况、设备设施情况、人员情况和日常检验检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检查,我市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均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数据审核和把关程序。 各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均按规定年限保存,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检测信息;各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和仪器全部通过了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检测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各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标准物质的认证均在有效期内;检验设备无任何改装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