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郯城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郯城县环保局既着眼于治标,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更立足于治本,以消除环境隐患、从根本上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三字方针,分类处置,标本兼治,引领环保工作新常态。 一是突出一个“早”字,主动作为,妥善解决涉民生环保违规问题。对涉民生的环保问题,县环保局坚持早预判、早部署、早督促、早整改。针对污染严重的养殖污染问题,严格按照三区划分,对禁养区的养殖户根据养殖规模,合力确定出栏时限,予以限期关停取缔;对限养区、适养区的养殖户下达监察意见,限期整改,不搞粗暴地“立即取缔”。 二是抓实一个“本”字,着眼长远,以规范提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港上镇、李庄镇土小企业较多,“散乱污”问题形成原因复杂、历史久远。县环保局坚持尊重历史事实、分类处理的原则,对违规企业逐一审查、一企一策,实行精细化管理,按照治理提升一批、进园改造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实现生产发展、生态优美的目标。 三是亮明一个“严”字,执法必严,杜绝环境污染隐患。县环保局坚持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夜鹰行动、晨曦行动、暗访行动等各种环保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暗访组和检查组,按照检查、暗访并重的原则,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双罚制度”和“诚信惩戒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郯城县环保局必将矢志不渝坚守三字方针,抓早、抓本、抓严,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富有实力、宜居宜业、生态优美、开放包容、人民幸福的新郯城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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