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沂水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立足于“三个坚持”,推动全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互促共赢、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同步发展。 坚持“目标定位,规划引领、举措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加速度 目标定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持续增加,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削减。沂河沂水出境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固废和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工业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规划引领。通过优化经济、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与布局和优化城市开发、国土开发空间布局,引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举措推动。立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构建并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和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有效解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决胜“治气、保水、净土”三场攻坚战,提升绿色惠民的获得感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沂水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治理工业污染,分行业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导污染源排放,让沂水的天空更蓝。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落实“河长制”管控,强化污水排放在线数据监控,集中整治农药、小造纸、制革、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推进重点河流断面、城市黑臭水体等综合整治,让沂水的碧水长流。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让沂水的环境更宜居,让沂水的群众获得更多的环保“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健全机制、强化督察、全民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凝聚力 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督察考核。紧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常态性开展督察和“后督察”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回头看”,督促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构建环保大格局。强化环保舆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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