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环保部门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污染源监测。虹口区环保局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尝试社会化服务机构“第三方”监测报告在环境执法中的应用。 为做好此项工作,环保局通过对上海环境网公布已备案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综合比较,选取若干家企业,建立虹口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第三方”库。对“第三方”库成员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召开“第三方”库成员单位和环保执法人员座谈会,并咨询了法律专家、上级执法部门及法院等相关专家及单位意见,制定了《虹口区环境监察支队委托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环境监测工作制度(试行)》和工作流程图。从今年4季度起,试点委托“第三方”监测。每次委托检测都由支队执法人员陪同第三方检测人员实施,同时当场告知被监测单位可以申请监测人员回避,确保委托监测合法合规进行。截止11月底,环保局根据委托监测报告已对3家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明年,虹口区环保局将在本季度试点“第三方”委托监测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在信访、“双随机”抽查等执法中全面推行“第三方”委托监测的应用。(虹口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