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会议要求: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切实从娃娃抓起,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促进一代人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各地要学习借鉴上海、厦门等城市所结合垃圾分类开展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经验,聚焦城市社区,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 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各省、自治区督促指导辖区内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具体设施建设措施 上海作为本次会议上被点名的垃圾分类工作借鉴城市之一,其经验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上海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措施具体有哪些呢? 统筹布局、合理规划,加快全程体系建设 上海市全市16个区将分两批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第一批6个区、第二批剩余10个区,按照整区域推进实施路径,所有区都要求先实现全覆盖、再实现全面达标。 (一)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的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 二是规范家庭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三是强化分类驳运(收集)监管。 (二)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的设施建设 主要任务: 一是提升分类运输能力; 二是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 三是改造分类中转设施。 (三)分类处理环节的设施建设 到2020年底,全市干垃圾焚烧能力将提高至2.08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能力提高至0.7万吨/日,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科技引领、管理创新,建立各环节双向监督机制 上海市采取“科技+管理”模式,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整合社区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运输车辆GPS设备、网格化监控等资源,依托各级管理主体,建立了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处置“五个环节”全程监管体系。 (一)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 结合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督促居民正确开展垃圾分类; 开放面向公众的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居民参与对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驳运、存储的监督,形成市民与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双向监督的机制。 (二)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 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强化环卫收运作业的监督管理,杜绝混装混运。 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 对拒不配合进行源头分类驳运的物业企业,依法予以市场退出等处罚。强化中转站对环卫收运作业企业转运进场垃圾进行品质控制,对分类品质不达标的予以拒收,对混装混运严重的实行市场退出。 (三)分类处理环节 实现末端处置企业进场垃圾的品质自动监控、来源全程追溯。制定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处理制度,对干垃圾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分别核定。建立面向区、街镇级的、与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奖惩得当的垃圾处理费制度。 科学规划、多方合力,重点推进末端设施建设 (一)齐心协力,主动作为 市政府成立全市环卫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设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细心谋划,提早应对 全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通力合作,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策略、落实应急预案,做到“群众有所呼、我即有所应、回应应有效”,切实缓解“邻避效应”问题。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