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削减道路扬尘,《方案》提出,要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推广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三县一市要达到65%。 在严控露天焚烧方面,重点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加强矸石山综合治理。《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利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要消除矸石山自燃和冒烟现象——年底前,西山煤电4座矸石山要完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市将落实太原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联合预警,配合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同时,围绕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依托“一市一策”专家组和“千人计划”团队力量,实施调度削峰。 同时,在应急减排措施上,更强调科学性和精准性。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20%、30%、40%以上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同时,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各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责任人等。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源头管控,我市还将推进车辆管控平台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日货车使用量10辆以上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重污染天气车辆管控措施,并安装门禁监控系统。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020年3月底前,我市在综改示范区、不锈钢产业园区等,将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5个,建成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1个。 年底前,以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主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中的重点源,以及涉冲天炉、以煤和煤矸石为燃料的工业窑炉企业,原则上都要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方面,我市将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方案》明确,要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测、入户抽测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市级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实现检测视频监控、防作弊报警提示、数据统计分析、检测机构管理、车辆环保信息管理。 以上“秋冬防”攻坚任务,我市将严格考核问责。《方案》明确,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督查问责。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确保责任的层层压实。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