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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这三起“首次”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要好好看一看

来源:杭州环保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7-10 0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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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杭州市环保局召开了2018年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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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2018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发布三个“首次”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今年环境执法的特点与亮点;下一步环境执法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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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争主持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保局副局长沈海峰在会上发布了相关工作情况。在杭中央、省、市20余家主流媒体单位记者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会后采访。

杭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保局副局长沈海峰对此次新闻发布会进行通报。

2018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

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通过群众举报、信访分析、日常巡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发现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687件、罚款3456.06万元。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件,刑事拘留13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8件,行政拘留15人。共实施查封扣押38件,停产限产11件。在687件环境违法案件中,主要类型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废水超标排放三大类。

通报三个“首次”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一、全市环境执法首次采取企业与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双处罚”的案例

今年5月,杭州市环保局对杭州芯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台波峰焊和一台回流焊正在使用,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中要求的“不设波峰焊、回流焊”不符。经调查,该公司新增波峰焊、回流焊工艺未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章启忠作为杭州芯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的法定代表人与决策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单位拟处罚款合计人民币2124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章启忠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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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芯聚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场所


二、全市环境执法首次交警与环保“双处罚”的案例

在5月10日杭州市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道路执法中,浙AA06L2(蓝色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检测尾气排放不合格,被交警以“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5月30日,环保部门通过系统发现该车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依据《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对该车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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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浙AA06L2(蓝色号牌)轻型普通货车进行尾气检测


三、全省环境执法首次对油罐运输车处罚的案例

在今年5月全市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工作中,环保部门经检测发现杭州中油储运公司3辆汽油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该公司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这是全省首次对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不合格的首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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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汽油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检测


今年环境执法的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目标更精准。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环保厅工作部署,今年的环境执法重点以“蓝天保卫行动”、“护水斩污行动”、“清废净土行动”三大系列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为主线,以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重点,对涉VOCs排放行业、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杭州湾涉氮涉磷企业以及高污染柴油车等重点行业、区域、领域开展专项精准执法。采取有针对性的“诊疗式”和突出行业和对象的“点穴式”执法方式,通过市县联动、交叉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联动更紧密。继公安局驻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成立后,今年,杭州市法院、市检察院驻环保局办公室成立,极大加强了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四部门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方面进一步协同作战。今年查获了萧山区某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临安区某电镀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罪案等。

三是领域更拓展。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除了继续关注工业源之外,将领域拓展到与公众息息相关的生活源。如对汽车维修企业、干洗行业、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其中对油罐车的监管,实现了油气回收工作从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的闭环化监管。通过监管前移,更加注重对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的过程,从而减少环境污染结果的发生。

四是监管更有力。以往对机动车超标排放仅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处罚,今年起,公安交警部门将“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纳入处罚,与环保部门联手加强对柴油货车的监管,共同助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下一步,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重点执法

一是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要求和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领导到位、措施到位、问责到位、公开到位“四到位”要求,对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一事一案”落实专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环保督察期间处理的信访件实施“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督促各地采取专案盯办,做好跟踪回访、疏导引导,防止信访反弹、问题反复。截至6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1591信访件已办结1574件,办结率99%。

二是深入推进全市环保执法“百日会战”行动。继续以“蓝天保卫行动”、“护水斩污行动”、“清废净土行动”三大系列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为主线,通过执法排名、定期通报、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企业和属地政府落实环保责任。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VOCs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企业等,查处一批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利用有奖举报监督,发动公众参与。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杭州市环保局正在修订《杭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新办法将大幅提高奖金金额、降低举报门槛、扩大企业范围,凡涉及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热电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垃圾、污泥处理厂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均适用本办法,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办法正式出台时,我们将另行介绍。

四是丰富机动车监管手段,加强公开曝光。充分利用道路抽检和遥感检测的方法,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实施处罚,及时将超标排放车辆信息通知到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并督促限期维修并检测合格,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向社会公开。对于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排放检验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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