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海宁市高度重视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三强化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为认真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工作,海宁市印发了《关于下达海宁市2018年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减少物质用量。严格涉ODS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禁止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作为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建设项目,今年以来,未准入涉ODS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严格监督执法,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ODS生产、使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关停腾退企业3家,使用替代物质企业2家,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6.7吨。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完善管理清单。坚持宣传到位,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进行宣传报道;坚持培训到位,今年来共组织培训3次,培训企业40余家;坚持备案到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指导企业完成上年度ODS实际生产、销售、使用和处置情况网上备案,实现“零跑”,并建立管理清单,共完成备案企业39家,其中泡沫企业28家、维修4家、泡沫销售6家,制冷1家,受控物质255.517吨。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