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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湖立法开启“母亲湖”依法保护新时代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龚洁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7 1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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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湖美景(图片由湘管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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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莲桥。

“望湖亭上望湘湖,景物天开似画图。”明朝蔡友的《望湖亭》描写了数百年前的湘湖风光。时光流转,湘湖的区域面积和颜值魅力也在不断升级,让人沉醉。

北有西湖,南有湘湖。湘湖是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杭州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随着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完善和丰富,杭州决定用立法形式对湘湖旅游度假区予以保护,实现湘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于是,《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

当听到《条例》正式批准的消息,市人大代表、萧山博物馆研究员施加农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们为湘湖立法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湘湖的保护终于有了法律依据,感觉很欣慰。”确实,像施加农这样为湘湖立法奔走的人还有很多。

为什么要为湘湖立法?

近几年,“湘湖”可谓喜事频频——

2015年10月,湘湖旅游度假区被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同年11月,度假区扩容至35平方公里,范围东至风情大道,南至绕城高速,西至钱塘江,西北至老虎洞山脊线—滨江区界,北至湘西路—萧西路,2017年12月,世界旅游联盟总部正式落户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成为首个总部落户杭州的国际旅游组织……湘湖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后,不管是对于湘湖的保护,还是建设、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再来看湘湖的生态、人文资源。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跨湖桥文化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越王城遗址,以及茗山、菊花山等一百多处汉代古墓葬,还有其他众多历史人文遗址、遗迹。与此同时,湘湖地表水质量多数达到国家Ⅱ类标准,是杭州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森林覆盖率达95%,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类区标准;度假区内具有丰富多样且典型的动植物资源,是杭州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区……

“对湘湖进行立法,是强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的需要,是协调湘湖区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需要,也是理顺相关协调管理体制机制的需要。”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萧山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湘湖旅游度假区实现依法管理、促进旅游度假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而从省内其他度假区的发展经验看,度假区的保护开发也需要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如《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这些法规对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湘湖撑起法治的“保护伞”,区人大常委会为此一直坚持不懈。早在2014年召开的区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就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湘湖保护的决议》,对湘湖保护开发作出了明确规定。到了第十六届区人大常委会,更是把促成湘湖立法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从去年以来,杭州市、萧山区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多轮的实地考察、组织立法座谈、书面征求意见等立法调研,征求和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而《条例》正是在这些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不断地归纳整理、反复斟酌后充分吸纳的结果。在对湘湖度假区的定位上,从最初草案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到了现在正式版本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这不仅仅是两个词语顺序的变化,更是体现了湘湖立法的初衷和核心——保护,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才能有合理的“建设和管理”;而关于《条例》的名称上是否要加“萧山”一词,也是各方争论的焦点,最终考虑到湘湖的地理位置和萧山人对其的特殊情感,而采用了《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条例》这个名称。

《条例》有些什么内容?

关键词:体制机制

湘湖度假区跨越城厢街道、蜀山街道、闻堰街道和义桥镇四个街镇,原先,度假区管委会在开展度假区建设和管理中所需协调的情况较多,同时面对不断提高的保护管理要求,度假区管委会因缺少法定的管理职能和一定的执法权,难以进行统一有效的建管。

此次《条例》中明确,萧山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湘湖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杭州市萧山湘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湘湖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履行如参与编制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湘湖度假区产业发展导向;依法制定湘湖度假区的各项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等。也就是说,度假区管委会成为区政府直接派驻机构,赋予了管委会一定的权限,解决了以前遇到的一些尴尬局面。

同时,湘湖度假区的部分山体、水体自然延伸至滨江区,《条例》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管理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这样一来,强化了湘湖的一致性保护和管理,保持风貌协调。

关键词:保护优先

设立《条例》的初衷就为了更好地保护湘湖,“保护”也成为《条例》中浓墨重彩的一部分。《条例》明确了湘湖度假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注重特色的原则。

《条例》第十条规定:湘湖度假区总体规划应当确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范围,限定土地利用强度和建设规模,协调湘湖度假区保护、建设与城乡发展、居民生活的关系。

《条例》还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分别规定了具体的利用和保护措施。比如,在核心保护区除了文物保护、环境整治等工程,防洪排涝、清淤疏浚等水利工程,航道和港口设施等水上交通设施工程,居民住宅修缮以及符合规划要求的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建设控制区内应当合理控制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保证绿地率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湘湖度假区景观、环境相协调。

同时,对度假区各类资源要素规定了保护措施。《条例》很大篇幅对湘湖度假区内环境、文物、山体、水资源、湿地和林木等资源要素的保护作了规定,最大限度保护度假区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生态环境。如《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湘湖度假区内擅自砍伐林木、迁移古树名木、占用绿地。因湘湖度假区建设或者景观改造需砍伐林木、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占用绿地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度假区管委会的意见。

关键词:产业定位

湘湖旅游度假区不仅人文历史厚重、自然资源丰富,它还是一块产业高地。根据规划,湘湖度假区将以大旅游业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智慧健康、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建成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域。

《条例》规定湘湖度假区应当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规定,明确产业政策导向,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确定项目的产业准入标准。明确进入湘湖度假区的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湘湖度假区规划要求,禁止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产业,对湘湖度假区内已有产业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逐步搬迁。同时,鼓励发展符合度假区规划要求的旅游、会展、住宿、餐饮类产业,娱乐、休闲、健康、体育类产业,科技、金融、文化、演艺、教育、影视类产业等健康发展。

关键词:依法处罚

《条例》中也设立了“红线”,即进入湘湖度假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湘湖度假区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

湘湖度假区内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刻划、污损景物、设施,在规定区域外搭设帐篷,在湖区洗澡、洗涤物品、清洗车辆等行为。对于违反的,由度假区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最高2000元罚款。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权依法处罚。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度假区管委会实施处罚。

可以看出,《条例》授予度假区管委会对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权。

湘湖立法给萧山带来了什么?

湘湖的美,美在四季。每位到过湘湖的人,总能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独有印象。放慢脚步,研磨时光,感受山水之间的清静闲适,感受骑行湖边的悠然自得,感受舟行湘湖的浪漫温馨。

的确,湘湖度假区内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是不可多得的城市绿肺。唯有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才能实现对湘湖的环境、文物、山体、水资源、湿地和林木等资源的科学保护,实现湘湖区域的资源可持续利用。

“法的特点是什么?是稳定持久。我们用立法来保护湘湖,就是要用法的特点进行永续保护,也同时有助于湘湖持续发展。”业内人士认为,通过立法把相关内容规定下来以后,能对湘湖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起到稳定持久的作用。同时,立法也可规范政府对湘湖的建设和管理,另外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依法进行监督,同样,老百姓也可以比照法规,进一步规范行为,共同保护母亲湖。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市民对生态环境的愈加重视和关注,《条例》也拉开了我区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序幕,体现了萧山积极运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碧水蓝天,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萧山”建设的脚步。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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