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初,嘉兴市嘉善县陶庄镇水产养殖场有村民反映:“在其住宅边上,原有个喷水织机厂,现已腾退拆除,但留下几个池子,里面存放有污水,已有禽畜跌入里面淹死,存在很大的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希望环保等部门给予解决”。 整治前 接访后,西塘环保所高度重视,会同陶庄镇环保办有关人员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查,村民反映的池子主要是喷水织机厂用于污水预处理(隔油、沉淀)的设施,共有6个池子,相互之间有管子相连,总容积在130方左右,污水容量在近100方,有个别池子油泥较多。为制定妥善处置方案,对池内污水进行了抽样监测。 整治中 通过数据分析,最初方案打算水质较清部分排入污水管网,油泥等无法区分的油水混合物委托有关单位处置,但因实际操作难及村民禽畜赔偿未协商好等问题,当时就暂停对污水作进一步处置,而是采取对池子周边用铁丝网进行围起,池子上方用彩条布进行摭盖,临时采取消除安全、污染隐患措施。 整治后 2019年1月上旬,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始后,此问题再次被列入重点隐患排查点,并要求尽快解决。陶庄镇高度重视,会同西塘环保所与县内一家专业处置单位进行联系,最终决定将所有污水等全部委托其清运处置。1月19日下午开始至22日上午,连续3天,共清理污水等近130吨,至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工作思考 近年来,嘉善县在低小散企业腾退过程中,拆除了很多的企业,有些在拆除过程中留下了很多的废弃物,尤其是固体废物,对环境存在很大的危害和污染隐患。这种情况,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在拆除的同时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要求更加严、标准更加高。 (编辑;Wendy) |